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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57/2022-97287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16日 |
标 题: |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和要求
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必修课程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八大发展战略、十大创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5 个专题;选修课程为:疫情防控、医养健康、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人文素养等。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学习,行业主管部门有专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学习。
二、学习形式和途径
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均可采取远程教育和线下培训的形式开展。我县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可开展面向本行业、本地区的培训活动。省级、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可分别开展面向全省、全市的培训活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专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学习。
三、学习时间
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四、工作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对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
(二)各镇(街、区)负责做好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应学尽学。
昌乐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山东昌乐技师学院(乡村振兴),网址:http://www.clsts.cn
县人社局人才服务科联系电话:6232278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