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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57/2022-97406 分  类: 昌乐县政协提案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3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093号提案(关于鼓励引导大学生返乡创业的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内容概述: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093号提案(关于鼓励引导大学生返乡创业的建议)的答复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093号提案(关于鼓励引导大学生返乡创业的建议)的答复


                                                              解决程度:A 

                                                         答复是否可公开:是 

鞠祥、杨培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引导大学生返乡创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充分发挥网络等媒体优势,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不断提高大学生创业政策知晓率,积极鼓励和引导他们返乡就业创业,并对返乡创业的人才落实好大学生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尽最大力度吸纳优秀人才来我县就业创业。

一、积极搭建创业载体。建成了昌乐县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引进了工商、税务、金融、中介、法律咨询等服务窗口,可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创业场所、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推介等“一站式”创业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租金补贴,对入驻企业第一年给予全额房租补贴,第二年根据“五星级评定”对入驻企业进行1--3年房租减免、迁出等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依法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件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做好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创业成功的创业者提供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25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2018年1月1日后新引进和来昌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500元的生活补助,期限分别为5年、3年、1年(“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补贴期限为3年)。对2020年6月8日后新来我县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我县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7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毕业时已取得预备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参照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补贴标准,分别一次性给予7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关注我县大学生返乡创业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最后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9

 

 

联系单位及电话:昌乐县人社局  623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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