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支持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就业,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潍坊市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潍人社发〔2020〕3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上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有效期内《残疾人证》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不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符合鲁政办字〔2020〕77号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灵活就业,并在我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补贴期限最长3年,已达到补贴期限的不再补贴。
注意事项:(1)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夜经济、小店经济具体经营地点应在昌乐县辖区内,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本县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并已缴纳当期社会保险费。
(2)灵活就业是指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灵活就业人员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名下注册有公司或是非上市公司股东的,均不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资料
1.居民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
3.残疾人持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低保证》;
4.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发票;
5.能证明从事灵活就业并取得收入的材料;
6.《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1);
7.《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附件2)。
申请材料中第6项仅每年初次申请时提供。
三、申请受理时间和地点
符合补贴范围的人员在2022年6月22日至6月28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持申请资料到昌建大厦4楼423科室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先缴后补、按季申请、逾期不补”的原则进行。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补贴时间
本次社会保险补贴期间为2022年1-6月。
经人社部门审核并公示后,将社会保险补贴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其他事项
(一)简化材料,方便群众。申请材料中需要提供原件的,办事人可持原件办理,免费复印后留存复印件。
(二)及时申请,据实提报。申请人提报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将对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信息,不定时进行现场认证、实地核查,确保资金发放安全。
办理地点:昌乐县昌建大厦4楼就业指导科423科室。
咨询电话:0536-6270950
附件:1.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昌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