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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57/2025-00734 分  类: 申领条件和程序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1日
标  题: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文  号:
内容概述: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一、政策依据: 

    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24〕56号)有关规定,对在山东省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创办小微企业的须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给予标准为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政策时限 

202511日起施行 

三、申领条件: 

(一)在山东省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 

(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三)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 

四、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 

、申请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补贴时近十二个月或四个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办理地点: 

昌乐县便民服务大厅一楼人社局17号窗口

、联系方式:

0536-6229697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机构 

昌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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