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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57/2023-98550 | 分 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05日 |
标 题: | 【政策解读】《“鸢都•昌乐英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政策解读】《“鸢都•昌乐英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 |
【政策解读】《“鸢都•昌乐英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
【政策解读】《“鸢都•昌乐英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
一、总体思路
“鸢都·昌乐英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旨在进一步激发我县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行业有标兵、单位有榜样、身边有先进”的良好人才成长氛围,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推荐选拔范围及条件
凡在我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昌乐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选拔条件并被聘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在推荐范围。重点推荐在基层和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生产力转化能力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优先推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推荐时以近5年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要求推荐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要体现以中青年为主体,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原则上曾获评县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称号的不再推荐。
三、推荐选拔程序及方式
推荐人选按标准条件好中选优,推荐方法实行自下而上,逐级选拔。各镇(街、区)所属事业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企业推荐不超过3名;教育系统、卫健系统各推荐不超过5名;县直各部门推荐不超过2名;驻昌直属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
推荐过程中要严格工作程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推荐申报具体按以下程序:
1、申报。按照隶属关系和有关要求,由用人单位向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人选。无主管部门的也可自行上报。推荐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组织评议。
2、初审。主管部门根据选拔条件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推荐人选情况进行核实,确保推荐人选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镇(街、区)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镇(街、区)统一报送,县直企事业单位按各自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3、初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鸢都·昌乐英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照行业标准进行初选。
4、评审。由“鸢都·昌乐英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5、公示。征求纪检、公安、法院、发改等部门意见,确定初步人选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情况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公布。
四、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顾问:赵鹏
咨询电话:0536-6232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