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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57/2023-00416 | 分 类: | 申领条件和程序 |
发布机构: | 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01日 |
标 题: |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 |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潍坊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人社规〔2021〕1号)
二、政策对象:小微企业
三、补贴标准: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四、申请条件:
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五、申请材料: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3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及申请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需出具毕业证书、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申请补贴时近十二个月或四个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六、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办理时限:90天
八、办理地点(方式):昌乐县昌盛街51号昌建大厦5楼512室。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告知。
十、咨询电话:0536622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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