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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57/2023-00416 分  类: 申领条件和程序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标  题: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 文  号:
内容概述: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


一、政策内容: 

201310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二、政策时限: 

2021年6月15日至2026年4月30日 

三、申领条件: 

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 

四、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招用人员名单 

3.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加盖公章) 

4.申请补贴时近4个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5.高校毕业生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 

6.《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 

办理渠道 

乐县昌建大厦4楼415室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指导科 

、联系方式:

0536-622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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