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 正文内容
索 引 号: 004298406/2018-09269 分  类: 进展成效与举措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18日
标  题: 昌乐县市场监管局三措施强化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市场监管局三措施强化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

昌乐县市场监管局三措施强化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


 昌乐县市场监管局

三措施强化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

 

为进一步强化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昌乐县市场监管局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扎实推进规范监管,依法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共处结消费者投诉32起,办理消费维权案件7件,开展大型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1起。

强化学习研究,确定维权重点。认真学习研究省工商局《2018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以放心消费在山东”为总抓手,制定了具体消费维权工作措施和目标,为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消费维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监管,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同时,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梳理可能存在的侵权事件和商品,对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领域进行筛查,以点带面查处消费维权案件,预防和减少侵权违法行为发生,切实净化市场消费环境,促进行业自律。

强化宣传,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借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者知识宣传,切实强化教育引导工作,积极倡导经营者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放心的消费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