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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06/2022-98230 | 分 类: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14日 |
标 题: | 进口冷链食品监督投诉渠道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进口冷链食品监督投诉渠道 |
进口冷链食品监督投诉渠道
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以及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禁生产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主动扫码查询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做到放心消费。欢迎市民对不亮码销售、票证不全等违法违规食品经营用户,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热线62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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