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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06/2023-00008 分  类: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0日
标  题: 2023年食品工作要点 文  号:
内容概述: 2023年食品工作要点

2023年食品工作要点


 

 

一、强化制度建设,扎实做好县食药安办日常工作。研究出台《昌乐县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工作规则》《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和《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认真谋划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筹备召开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起草年度工作报告,及时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按照预期目标层层推进。充分发挥县食药安办作用,推动部门协作规范运行,推进齐抓共管。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跨部门、跨区域协调联动能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两个责任”分层分级包保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安排和我县具体实施意见,在2022年完成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层分级包保的基础上,定期更新国家包保管理平台数据,及时总结工作亮点经验,报送工作信息,重点抓好督导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督促各级包保干部履行职责,真正把属地包保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三、强化顶层设计,持续推进“食安昌乐”建设。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安潍坊”建设的实施意见》《潍坊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等纲领性文件要求,实施食品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防风险、查隐患、治违法、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借助“好品山东”平台优势,协助市局推进“食安潍坊”展销平台建设,发挥平台集聚作用,提高安全优质食品供给。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推荐评选潍坊市食品安全卫士。

四、强化示范引领,巩固提升食品安全县创建水平。在推进全域创建的基础上,做好巩固深化提升文章,牵头迎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年度检查,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复审相关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重点做好以下事项:完善县级迎查工作体系,健全示范引领项目,继续发挥创建工作在改善民生、推动产业发展、强化基层基础和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县创建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五、强化对标学习,夯实基层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基础。积极推进镇(街道)食(药)安办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将问题解决在基层,释放改革正能量,及时解疑释惑,延伸监管触角效能,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争取打造食品安全基层治理的“昌乐经验”。

六、强化政策落实,持续抓好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围绕政策责任落实,把完善评议考核机制作为落实各级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重要抓手。在统筹做好省、市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完善对各镇(街道)和县食药安委成员单位的评议体系,推动党政同责压实落地。

 

 

 

 

 

 

 

 

 

 

 

 

 

 

 

 

 

 

 

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要点

 

(一)统筹实施全年抽检计划。全面统筹食品安全年度抽检任务,科学制定《2023年全县食品抽检计划》,全县抽检计划完成3200余批次,总量达到5批次/千人以上。以常规+专项抽检统筹计划进度,采取实时预警+月度通报等方式,从时间、区域、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避免重复抽检。

(二)深化抽检与监管的结合。突出问题导向,服务监管需要,聚集风险较高的品种、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监管发现隐患较集中的环节、往年抽检问题较多的区域等,开展专项抽检和跟踪抽检,切实提高监督抽检的针对性和靶向性,提升抽检工作效能。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活动,拓宽社会各界参与渠道,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切,打造“监管为民”服务品牌。

(三)大力提升抽检工作质量。加大对承检机构的日常检查力度,全覆盖现场检查任务承检机构。每月对抽检数据质量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5%,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通报、约谈。每月对全县抽检进展、问题发现、信息公示、数据质量抽查、核查处置等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大力提升全县抽检工作质量。

(四)强化抽检数据支撑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我县区域优势品种、产业集群、重大项目等,发挥数据资源力量,以抽检发现问题、监管治理问题、风险研判问题、执法解决问题为导向,探索构建“抽、监、研、处”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强化抽检数据支撑作用,突出技术优势,有效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狠抓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严格落实核查处置“五到位”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协调和指导,确保国家、省、市、县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完成率达到100%,力争按时完成率达到95%以上,立案率不断提升。继续做好抽检多批次不合格情况的预警,及时向监管科室和属地所通报预警信息,协调做好多批次不合格问题的检查和处置工作。

 

 

 

 

 

 

 

 

 

 

 

 

 

2023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抓手,全面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1.全面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调度风险排查制度;督促大中型企业结合实际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指导小微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

2.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定期自查制度。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食品生产过程持续合规,有序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抽查考核覆盖率和考试合格率保持100%。

二、以“防风险、查隐患、治违法、保安全”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强食品生产风险防控。

1.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和防控,结合食品生产监管事权,排查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风险。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2.扎实推进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通过通报、约谈、督导、考核等多种方式,督促各监管所对上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和自行排查发现的区域性风险开展专项治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3.“一品一策”防控重点品种风险。对炒货、桶装水、糕点、饼干、食用植物油等问题多发品种,统一研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强化监管人员培训,掌握风险防控要领,督促相关企业加强风险防控。

4.强化重点企业监管。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和存在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食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切实强化监管,排除风险隐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1.完善监督检查事权划分。指导各监管所科学确定企业风险等级、监督检查频次,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动态管理。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每家生产者检查频次、责任单位等事项,确保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者全覆盖监督检查一次。

2.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完善以飞行检查为主的有因检查机制,重点针对抽检不合格、投诉举报集中的食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组织开展重点行业物料平衡检查和体系检查。

3.强化重点领域整治。深入开展“防风险、查隐患、治违法、保安全”专项行动,重点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记录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行为,强化食品标签标识管理。

4.推进“两超”问题治理。强化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添加食品添加剂违法违规行为。

四、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1.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和通报机制。推动治理模式由事后处置为主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完善优化食品生产风险评估模型,汇总梳理监督检查、产品抽检、舆情、投诉举报等信息和数据,准确评估潜在的区域性和行业性风险隐患,通报相关监管所跟进监管、开展整治、消除隐患。

2.提升基层监管人员风险防控能力。通过风险交流、集中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监管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发现风险的能力,切实发挥日常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屏障作用。

3.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风险防控能力。强化需求导向,开设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云课堂”,组织专家、监管业务骨干,分类分期对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培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积极开展一线帮扶行动。以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小作坊为重点,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和业务骨干进企、进小,现场“把脉问诊”,帮助企业、小作坊查找问题发生原因和管理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帮助企业消除隐患。

2.推动企业实施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示范引领、重点跟进、交流研讨等方式,着力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持续指导企业开展“三标”行动。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指引、小作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宣贯,强化精准培训、精准对标、精准标识,提升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过程控制水平和标签标识规范管理水平。

 


2023年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推进“两个责任”工作落实。督促食品销售企业按照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细化制定职责守则,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风险管控机制。针对各级包保干部督导发现的问题,督促食品销售单位及时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食品超市监督检查。将开展大中型食品超市监督检查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纳入年度检查计划,开展常态化监管。梳理连锁超市门店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向总部所在地监管部门通报,完成各级体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三、严格重点批发商监管。组织采取线上线下倒查摸排方式,建立辖区肉类批发商台账,实行动态调整,开展交易时段监督检查和抽检。明确规范标准,指导农村食品批发商规范提升。通过监督检查、行政指导、责任约谈等方式,督促批发商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抓好农批(农贸)市场监管。压实市场开办者责任,突出入场查验制度落实,持续深入推进农批市场“五项制度”。加强监管人员、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信息化平台使用,强化问题在线发现、处置、审核,推进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

五、做实“透明快检”民生实事。继续推进“透明快检”工程建设。规范使用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食品快检系统,对实行第三方托管的快检室全面实现监控视频直播和快检数据及时上传、公示。抓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运行管理规范》落实,更大范围发挥快速检测作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推进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应用。用好总局建设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和第三方冷库备案等信息化系统。加大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平台推广应用,重点针对食品销售企业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展线上监督检查、问题交办处置等工作,强化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风险,提高监管效能,形成工作闭环。探索利用信息化系统开展非现场检查。

七、探索信用监管有效模式。按照“一户一档”原则,汇集监管数据,逐步健全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因素模型和信息化功能模块,对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开展食品销售企业信用分类,探索实施差异化监管。

八、推动临期、过期食品公开透明处置。深入开展临期、过期食品公开透明处置试点工作,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工作创新。

九、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的“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对接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落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追溯信息共享。持续推动“瘦肉精”问题“快检、快查、快处”机制落实。加强对食品摊点监管。

十、强化宣传普法,立足职责服务发展。坚持普法与执法一体开展,结合监管开展法律培训、业务指导。探索建立食品销售企业监管信息公示渠道,推广肉类销售“双提示”做法,在交易场所公告肉类销售相关票证要求,强化社会监督。落实好省市局“食安护航”工作任务。

 

 

 

 

 

 

 

 

 

 

 

 

 

 

 

 

2023年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学校食堂及规模以上餐饮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持续使用“山餐安”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餐饮从业人员线上培训考核,6月底前单位培训考核覆盖率达到60%,年底前达到95%以上。

二、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聚焦餐饮浪费突出问题,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餐饮服务监管,加大普法执法力度,加大标准宣贯,强化宣传引导,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推动一批标准宣贯,宣传一批典型经验,曝光一批违法案件,坚决遏制餐饮浪费势头。

三、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常态化落实学校食堂“四查”制度和校外配餐单位四项机制。在学校食堂巩固4D(整理到位、责任到位、执行到位、培训到位)等先进管理方式,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四、深化餐饮聚集区规范提升行动。围绕“清洁厨房”建设、依托餐饮单位量化等级评定工作,督促管理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双落实”,持续推进餐饮聚集区规范提升,年底前至少规范1个(条)。

五、深化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以打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小餐饮后厨为目标,监督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要求,规范“小餐饮”原料采购、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行为。

六、深化网络餐饮监管行动。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实施网络订餐线上线下融合监管,按照省、市局安排持续组织开展外卖订单“前十”检查。

七、持续推进智慧监管。利用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督促用好“山东食链”,强化进货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精细化水平。以学校食堂为重点,继续使用“山餐安”系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八、强化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提升保障工作能力,高标准完成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2023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特殊食品监管聚焦落实“两个责任”,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一)切实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以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为抓手,督促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排查制度。继续以保健食品、婴配食品等重点经营单位为重点,持续深化特殊食品经营环节“两查两专” 规范提升,县局对经营环节随机检查不少于40家。推广使用好“山东食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以食品安全“防风险、查隐患、治违法、保安全”专项行动为主线,针对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存在的风险隐患,组织对全县特殊食品经营单位销售过期特殊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功效等方面进行大检查。持续开展保健食品“五进”宣传,深入普及特殊食品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老百姓的辨假识假和防骗技能,倡导民众正确和理性消费,营造共同关注特殊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防控。聚焦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对抽检监测、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发现的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做好特殊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研判,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特殊食品安全事件,有效化解和消除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报告和舆情事件24小时反馈制度,及时处置特殊食品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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