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抓手,全面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1.全面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调度风险排查制度;督促大中型企业结合实际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指导小微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
2.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定期自查制度。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食品生产过程持续合规,有序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抽查考核覆盖率和考试合格率保持100%。
二、以“防风险、查隐患、治违法、保安全”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强食品生产风险防控。
1.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和防控,结合食品生产监管事权,排查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风险。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2.扎实推进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通过通报、约谈、督导、考核等多种方式,督促各监管所对上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和自行排查发现的区域性风险开展专项治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3.“一品一策”防控重点品种风险。对炒货、桶装水、糕点、饼干、食用植物油等问题多发品种,统一研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强化监管人员培训,掌握风险防控要领,督促相关企业加强风险防控。
4.强化重点企业监管。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和存在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食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切实强化监管,排除风险隐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1.完善监督检查事权划分。指导各监管所科学确定企业风险等级、监督检查频次,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动态管理。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每家生产者检查频次、责任单位等事项,确保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者全覆盖监督检查一次。
2.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完善以飞行检查为主的有因检查机制,重点针对抽检不合格、投诉举报集中的食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组织开展重点行业物料平衡检查和体系检查。
3.强化重点领域整治。深入开展“防风险、查隐患、治违法、保安全”专项行动,重点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记录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行为,强化食品标签标识管理。
4.推进“两超”问题治理。强化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添加食品添加剂违法违规行为。
四、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1.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和通报机制。推动治理模式由事后处置为主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完善优化食品生产风险评估模型,汇总梳理监督检查、产品抽检、舆情、投诉举报等信息和数据,准确评估潜在的区域性和行业性风险隐患,通报相关监管所跟进监管、开展整治、消除隐患。
2.提升基层监管人员风险防控能力。通过风险交流、集中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监管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发现风险的能力,切实发挥日常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屏障作用。
3.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风险防控能力。强化需求导向,开设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云课堂”,组织专家、监管业务骨干,分类分期对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培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积极开展一线帮扶行动。以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小作坊为重点,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和业务骨干进企、进小,现场“把脉问诊”,帮助企业、小作坊查找问题发生原因和管理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帮助企业消除隐患。
2.推动企业实施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示范引领、重点跟进、交流研讨等方式,着力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持续指导企业开展“三标”行动。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指引、小作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宣贯,强化精准培训、精准对标、精准标识,提升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过程控制水平和标签标识规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