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址 | |
地址 | |
工作职责 | |
领导信息 | |
值班电话 | |
传真 | |
受理投诉部门 | |
受理投诉电话 | |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
索 引 号: | 004298406/2023-00028 | 分 类: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0日 |
标 题: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须知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须知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3.反映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食品在生产、流通、使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以及反映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请拨打电话0536-62333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