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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06/2023-98378 分  类: 抽查计划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7日
标  题: 昌乐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昌乐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昌乐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责任科室
1 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企业抽查比例为2.1%,个体工商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3%,每年抽查1次 3月-11月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企业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企业
2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企业抽查比例为2.1%,个体工商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3%,每年抽查1次 3月-11月 信用监督管理科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
3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县级公办高等院校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4-11月 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4 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 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单位、事业单位收费情况的检查 县直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4-11月
5 对拍卖活动的监督检查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0%,每年抽查1次 4月-11月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0%,每年抽查1次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6 广告的监督检查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1.抽查比例参照年报信息公示抽查比例确定;
2.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7月-11月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7月-11月
7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及以上,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月-11月 产品质量综合监督科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3月-11月
8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获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食品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食品小作坊抽查比例为1%,每年抽查1次 3月-10月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对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 登记的食品小作坊 重点检查事项
对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销售者 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3月-10月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风险分级为C、D级的餐饮服务经营者 重点检查事项 风险分级为C、D级的餐饮服务经营者1.5%,小餐饮经营者0.1%,每年抽查1次 3月-7月 餐饮和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科
对小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 小餐饮经营者 重点检查事项
对经营环节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企业抽查比例为1%,每年抽查1次 3月-10月
9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4% 3月-11月 标准化计量科
使用安全防护工作计量器具的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3月-11月
粮食购销领域有关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3月-11月
全县加油站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 3月-11月
全县眼镜制配场所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7% 3月-11月
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3月-11月
10 对能源计量进行监督管理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县内应实行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的销售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销售企业抽查比例为3% 3月-11月 标准化计量科
11 对水效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县内应实行水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的销售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销售企业抽查比例为3% 3月-11月
12 对商品量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县内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 3月-11月
13 对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检查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县内综合类报纸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60% 3月-11月
14 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计量授权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 3月-11月
15 团体标准监督检查 社会团体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 社会团体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3%,每年抽查1次 5月-11月 标准化计量科
16 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标准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每年抽查1次 5月-11月
17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资质认定检验
检测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8%,每年抽查1次 3月-11月 产品质量综合监督科
18 对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每年抽查1次 3月-11月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每年抽查1次 3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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