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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06/2024-01565 | 分 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01日 |
标 题: | 2024年春节期间餐饮食品消费温馨提示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2024年春节期间餐饮食品消费温馨提示 |
2024年春节期间餐饮食品消费温馨提示
2024年春节将至,各类聚餐活动增多,为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与身心健康,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平安的节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确保饮食安全。
(一)用餐场所注意选。外出就餐时,选择证照齐全、场所环境整洁卫生的餐饮单位。注意查看餐饮单位相关证照和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情况。谨记索要并妥善保管消费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等有效凭证。
(二)网上订餐莫大意。选择在网络上公示有效证照、店面和菜品真实信息等内容的餐饮单位,尽量不订购凉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食品后,及时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
(三)高风险品种谨慎食。慎重选择生食海产品、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慎饮自制泡酒及散装白酒、预防误食醇基燃料中毒,禁止食用野生保护动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注意辨识食物的颜色外观和组织形态是否异常、是否有异物和异味、是否变质。
(四)抵制餐饮浪费共参与。树立正确消费观,根据就餐人员数量合理点餐,根据实际需求适量取食、餐后打包,主动践行“光盘行动”。聚餐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制,避免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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