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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06/2024-02122 分  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8日
标  题: “双十二”购物消费提示警示 文  号:
内容概述: “双十二”购物消费提示警示

“双十二”购物消费提示警示


  “双十二”网购促销期已来临,各大电商平台和部分实体经营单位已推出形式多样的打折促销活动,通过发放优惠、短信等方式开始促销,这期间也是消费纠纷的多发期。为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适度消费,谨防消费陷阱。

  

   一是理性消费,反对浪费。“双十二”期间,不要上了商家循环购物、超值购物的圈套,甚至为了凑数量满多少送多少,买了一些自己不需要的商品。可先将想购买的商品放入购物车,再结合自己的消费需求,理性选择所需消费品,或列好购物清单,明确购物目标,做到按需购买,不盲目消费。

   二是谨慎购物,优中选优。建议广大消费者在消费前要选择好商家,查看商家经营资质,看是否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等信息,挑选信誉度高、管理规范、交易规则完善、诚信度高的店铺进行购物。要注意辨别商家交易量及好评等信息,有些商家好评往往是商家通过发红包、返现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做出的不准确评论,消费者在查看时要做好甄别,正确判断,要多看评价,前后对比,货比三家,防止有的商家先涨价再减价,忽悠消费者。

   三是官方核实,谨防诈骗。目前,通过手机可完成各种交易。但微信交易是缺乏第三方支付平台做保障的购物平台,一定要拒绝微信朋友圈中私下转账交易,这类交易存在较大消费安全隐患,而且消费者权益难已得到保障。同时谨防不法分子冒充店家或客服人员,以退换货等借口实施诈骗。不要因为陌生人报出了与个人相关的消费信息就信以为真,一定要向官方客服多核实,避免上当。

   四是做好保护,主动维权。消费时要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尽量不透露自己的重要信息、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和弹窗、不轻信抽奖中奖信息,不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等。尤其要防范支付风险,谨慎预付定金,支付货款时应尽量选择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货款或选择货到付款,避免私下交易,谨防上当受骗。消费者在下单前,要提前和商家约定好货品、发货等相关事宜;收货时,要注意对一些价格高或易损易碎的商品进行规范验收;购物后,要注意留存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活动及商家承诺截图等有效凭证。若发生消费纠纷或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应及时与商家沟通或申请电商平台介入调解。协商不成的,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或电商平台所在地的消协组织或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投诉,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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