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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4298406/2026-00583 | 分 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6年05月26日 |
| 标 题: | 肉类食品消费警示 | 文 号: | |
| 内容概述: | 肉类食品消费警示 | ||
肉类食品消费警示
一、选购提示:严把入口关
选正规渠道:务必在证照齐全的超市、农贸市场固定摊位或信誉良好的线上商家购买,避免购买流动摊贩或无资质店铺的产品。查标签凭证:1.预包装肉制品:仔细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及SC编号(生产许可证编号)。2.生鲜畜禽肉:购买时查看是否有“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相应印章)。3.进口肉制品:需有中文标签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辨产品真伪:区分“原切”与“调理”:“原切肉”配料表仅含肉类,“调理肉制品”则添加了调味料等,需二次加热,价格通常更低,注意区分。警惕低价陷阱:价格远低于市场均价的“纯肉”产品,需警惕用鸭肉、鸡肉等冒充牛羊肉,或掺假掺杂的风险。观感官品质:新鲜肉色泽自然、有弹性、表面微干不黏手、有正常肉腥味。颜色异常暗沉或过于鲜艳、表面发黏、有酸臭或化学异味、按压后凹陷不恢复的切勿购买。预包装产品出现胀袋、漏气、破损的禁止食用。
二、储存提示:科学保鲜,防止污染 生熟分开:生肉与熟食、即食食品应在冰箱中分层、分容器存放,刀具和砧板必须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规范储存:1.生鲜肉:建议在0-4℃冷藏,并在1-2天内食用完毕;如需长期保存,应分装后于-18℃以下冷冻,避免反复冻融。2.熟肉制品:开封后需密封冷藏并尽快食用。3.警惕真空包装:真空环境利于肉毒杆菌等厌氧菌生长。对于即食的真空包装卤味、肉干等,食用前务必彻底加热(建议100℃以上蒸煮不少于30分钟),严禁冷食。
三、食用与加工提示:彻底加热,规避风险
彻底加热:所有生肉制品必须烧熟煮透,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特别是大块肉类和肉馅,坚决不食用生或半生的肉。控制高风险制品摄入:腌腊、熏烤、油炸类肉制品可能含有亚硝酸盐等物质,建议控制食用频率和数量。尽快食用:烹饪后的熟肉在室温下放置不要超过2小时,剩余食物应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
四、主要风险识别
掺假与冒充:用低价肉冒充高价肉,或在产品中掺杂淀粉、植物蛋白等。质量低劣: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或过期变质的肉类。非法添加:为改善色泽、保水而非法添加工业染料、硼砂等非食用物质。微生物污染:散装即食肉制品(如酱卤肉、凉拌菜)是微生物超标的高风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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