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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836/2019-38580 | 分 类: | 领导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0年05月28日 |
标 题: | 昌乐县司法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司法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 |
昌乐县司法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
昌乐县司法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
一、班子成员分工
刘海清(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司法局全面工作。
李静红(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包村帮扶、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治处、“148”法律服务专线协调指挥中心)。联系宝城(开发区)、朱刘司法所。
王凯(副局长):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科)、社区矫正工作科,会同付廷强同志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联系宝都、五图司法所。
吴帅国(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乔官、营丘司法所。
付廷强(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牵头两个科室的业务工作,兼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联系唐吾、红河司法所。
二、其他科级干部分工
魏学启(三级主任科员):会同吴帅国同志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参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有关重点工作。
丁九振(二级主任科员):会同王凯同志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科),侧重文字综合、重点工作、协调工作;联系宝都、五图司法所;参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有关重点工作。
吴秉韬(二级主任科员):会同付廷强同志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联系唐吾、红河司法所;参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有关重点工作。
刘婷婷(二级主任科员):兼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刘锋(三级主任科员):协助王凯同志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有关重点工作。
葛春禹(副科级干部):协助李静红同志负责稳定、招商引资、包村扶贫等工作;参加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工作。
张兆利(昌乐县法律援助中心管理八级):协助王凯同志负责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科)、社区矫正工作科等工作。
张建华(昌乐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协助付廷强同志负责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兼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