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 正文内容
索 引 号: 004298836/2019-38633 分  类: 昌乐县政协提案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7日
标  题: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149号提案(关于加强乡村法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149号提案(关于加强乡村法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149号提案(关于加强乡村法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201911号                                签发人:刘海清 

                               度:A

                            答复是否可公开:公开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149号

提案的答复

张启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法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述,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既有助于实现中国的法治建设,又有利于保护农民自身利益和乡村发展,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今年来我局切实履行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全县法治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具体工作情况有以下几点:

一、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普法高效化为目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律”活动。组织开展了“千人普法健步行”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六一”前夕,组织开展了“普法进校园”活动,有效提升了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共举办法治咨询、法治讲座等活动60余场次,受众60000余人。联合综治、公安、水利、税务、610办等部门开展了扫黑除恶、水资源保护、信贷、戒毒等系列宣传活动2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

二、完善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定下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行人民调解“1+2模式”,完善人民调解与公安110、审判、检察、信访的四个对接机制,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组织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开展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的矛盾纠纷大排查,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瓜菜购销、环境保护、拆迁安置、生产经营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介入早。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1752起。坚持做好律师陪同县级领导接访工作,共陪同领导接访98,分流化解矛盾纠纷86起,解答咨询1021人次。会同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发布《昌乐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和随机抽选,确定了135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三、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品质。坚持县镇村三级整体推进,为群众提供了更加及时精准普惠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提升“12348”热线,完善“微+”平台,实现智能化服务。在强化硬件建设的同时在软件提升上下功夫,制定行了《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工作手册》《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建立“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等三个制度,编制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一次办好”服务指南,简化办事流程,努力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今年以来办理公证事项1117件,法律援助案件335件,司法鉴定案件128余,解答法律咨询4600人次。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配备法律顾问65建立微信群800多个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全天候多样化服务积极引导法律顾问主动参与农村综合治理和“三清”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共开展法律服务活动52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4640余人次,办理法律服务事项62

关于您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持续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宣讲团等队伍的专业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普法活动,做好农村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切实让群众体会到乡村振兴战略带来的法治实惠。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书屋、远程教育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构建县乡村全覆盖法治文化体系情况。

2、着力探索精准普法新模式。组建普法讲师团,针对不同群体,开展针对性的普法讲堂。探索新时代点单式普法模式,实现群众由被动接受普法向主动学法的转变。落实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十四条措施,开展“法治体检”,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提供精准专业服务。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依法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

3、继续完善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互联网、“微信+”等平台,建立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对接互通的服务机制。落实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地方标准,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标准化流程化,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纳米”。

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和品牌调解室创建活动,构建人民调解、律师调解、法律援助、仲裁、行政裁决和复议等相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昌乐县司法局

                                                2019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昌乐县司法局 6229326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