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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836/2019-38976 分  类: 部门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06日
标  题: 昌乐县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昌乐县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执行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公开原则。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二)坚持便民快捷原则。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和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有效避免信息封闭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

    (三)坚持改革创新原则。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行政网站、昌乐普法微博、微信、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等为载体,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实施。

三、政务公开范围和主要内容

根据不同信息类别,相关责任科室确定专人负责提供、完善公开资料,无法确定专人的,由科室负责人负责提供。主要信息类别有:

   (一)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公开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

   (二)政策法规:全面梳理公开与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三)办事指南:根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制定具体事项的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实施主体,设立依据,需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四)人事信息:公开本局工作人员招考录用公告、表彰奖励、人事任免变动等信息。

   (五)工作动态:公开本局重大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项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有关文件、公告等。

   (六)财务信息: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对于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

   (三)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培训,使政务信息公开培训范围涵盖我局每一名工作人员。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务信息,要依法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不涉密,避免出现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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