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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836/2020-62473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标  题: 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深入开展全县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通知》 文  号:
内容概述: 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深入开展全县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通知》

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深入开展全县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也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以及省、市、县《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都对此做出明确规定。为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提高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制定本《通知》。

  二、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全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通知》(潍政办字〔2020〕43号);《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司〔2019〕64号);《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乐普法办〔2018〕8号)。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提高全县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四、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了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的方式。

一是集体学习。集体学法活动主要采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讲座的形式,按照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每年年初收集汇总各部门学法需求,制定发布政府常务会议年度学法计划,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政府常务会议介绍本单位相关重要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法律实务问题。学习内容及次序安排,可以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会议议题需要而增加或调整。

二是个人自学。深入学习宪法,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熟悉行政权力的法定运行程序。扎实学习本行业、本系统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廉洁行政水平。

三是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由县司法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单位)配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通过闭卷抽考、单位自考、知识竞赛等形式,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四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按照“谁主管、谁出庭”的原则,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接受司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特别是涉及企业的重大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全过程参与案件处理。行政复议机关审理的重大、疑难、复杂和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的行政机关应由相关负责人出庭参加审理。

五是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制度化、常态化。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采用网上观看或现场旁听等形式,以案学法、以案释法,零距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法治理念、提高法治素养,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为推动工作落实,《通知》要求,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学法制度和计划,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学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相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讲座相关工作。要强化保障措施,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法律顾问团建设,拓宽学法用法渠道空间,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法律考试制度,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县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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