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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836/2022-98655 | 分 类: |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30日 |
标 题: |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昌乐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单位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附件:县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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