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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836/2022-00616 分  类: 政策简明问答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3日
标  题: 【简明问答】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文  号:
内容概述: 【简明问答】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简明问答】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一、《通知》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鲁政发〔2022〕3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潍政发〔2022〕3号)

二、《通知》的出台目的是什么?

旨在将(行政处罚法》和上级有关精神落到实处,结合我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将相关的要求进行细化,着力解决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保障行政处罚法的最新要求落到实处。

三、《通知》的重要举措有哪些?

1.组织专题学习。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将行政处罚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广泛开展行政处罚法的宣传。

2.严格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要求各行政机关要依法全面准确实施行政处罚,坚决杜绝逐利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违反法定程序快速处罚、执法权外包等问题;要健全完善管辖争议解决、立案、责令退赔、电子送达等配套制度;要严格规范非现场执法,严防监控设备沦为“罚款工具”;要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严禁不区分情形“一律顶格处罚”或者“该罚不罚”;要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解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

3.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赋权乡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解决“看得见、管不着”和“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避免采取“一刀切”方式放权;要严格规范委托行政处罚,组织开展专项监督;要积极推行网上执法、移动执法,健全行政处罚协助制度,探索开展“综合查一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合力。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调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政府和部门执法监督作用,加强行政处罚配套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纠正不当或违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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