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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836/2023-00327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推进法治昌乐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继续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着力强化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更加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使命担当,锐意改革创新,推进司法行政“一一五”工作重点(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条主线”,做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一个统筹”,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职能”,强化队伍管理作风转变能力提升“三个保障”),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昌乐法治昌乐作出更大贡献。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1.深学细研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以及支部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列出专题进行研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托“机关学习例会”,采取集体学习研讨、集中宣讲辅导、党员进党校等形式,推动学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引导全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加坚定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参加“贯彻二十大精神、走遍潍坊看法治”专题宣传活动,立足昌乐地方特色,全面展示全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做法。精心组织新闻宣传,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特色优势,制作推出系列新媒体产品,在网络宣传上展现司法行政事业新风貌。

3.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行信统一,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确保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创新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4.抓住“关键少数”。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全覆盖”工程,持续推动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直部门单位、各镇街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实现100%全覆盖。持续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提升履职效果。

5.推动一体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持续推动《法治山东建设指标体系》落实,制定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切实推动法治昌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6.完善调度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发挥镇两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推进依法治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办公室常态化开展工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制度化规范化做好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

7.加强法治督察。按照上级部署,适时探索开展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同协作,以法治督察促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市里将出台的《关于建立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分类督察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督察质效。开展法治督察“利剑”行动,实现县镇级法治督察全覆盖,年内组织开展1次级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按要求做好法治建设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8.注重示范引领。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推动示范创建工作向政府部门和镇(街道)延伸,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总结提炼法治政府建设改革创新案例,展现改革成果,强化引领效应。

三、加强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9.深入推进依法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核全流程再造,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常务会议议题等4项审核工作规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确保政府决策依法依规出台。优化专家协助审核机制,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深度参与政府重大涉法事务,实现参与从“有效参与”到“深度参与”转变,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0.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县镇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年底前全县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全部向社会公示。持续推进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系统运行,切实提高案件录入及时率和数据汇聚率。组织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强化资格审核,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严肃性。积极参加首届“潍坊市行政执法标兵”选树活动。

11.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对涉及征地强拆、补偿安置、工伤认定等重点领域的重大疑难复议案件,实行集体讨论、领导集体会审、个案动态专报制度,力争行政争议和解率和复议决定履行率实现“双提升”。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开展行政复议岗位练兵,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行政复议工作队伍

12.提高行政应诉质效。通过庭前和解、庭中调解、庭后化解三项举措,努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降低行政应诉败诉率。持续开展行政应诉“双百行动”,严格落实《潍坊市部门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推动正职负责人出庭出声化事。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应诉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推动旁听庭审常态化。建立行政应诉案件分析评估制度,适时组织行政应诉案件分析研讨提升应诉能力和水平。

、赋能经济发展,提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3.实施隐性障碍清理行动。加强涉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核有无违法增设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减损企业权利或者增加企业义务等内容,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聚焦聚力“无证明城市”建设,依法规范涉及企业办事的相关证明材料,坚决取消各类无依据、不合理、烦扰企业的各种证明,优化企业办事环境。开展政府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严格要求起草单位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凡涉及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妨碍对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文件,及时要求责任单位废止或者调整完善,着力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壁垒。

14.实施“柔性执法”提质扩面行动。扎实落实市委“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部署,认真落实市里将出台《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着力优化执法环境的意见》全面推行依法谦抑、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首次不罚、首次轻罚”机制,调整公布不罚轻罚清单,将不罚轻罚事项扩展到更多领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灵活运用引导、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方式,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违法行为。规范涉企案件办理,对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侦查措施,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15.实施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行动。组织“企业法律管家”采取线下点对点包靠”、线上点对面服务”的方式,针对企业个性法律需求,对症下药,开展量身定制的“法治体检”服务,重点围绕企业在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安全生产、劳资关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减少企业经营风险。深化“公证企业顾问”制度,拓展赋强公证业务,助力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交易秩序。

16.实施涉企矛盾定纷止争行动。积极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面,发挥住建领域、知识产权、总商会民商事纠纷调委会作用,依法化解行业内矛盾纠纷。发挥“访调委”“乐易调”等调解品牌示范作用,实施县镇村“三级联调”“复议+调解”等模式,推动涉企行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17.实施“法润企业”行动。开展“送法律上门”,推动对企业有处罚权的执法单位印制《行政处罚事项明白纸》,通过上门发放、网络公示等方式宣传到企业。围绕产权保护、维护市场自由、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公平竞争等,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创新实施“订单式”普法,通过潍坊市12345企业服务平台,对服务企业专员提出的企业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明确企业法律需求内容、预期形式和服务时间,形成企业“普法订单”,依据订单制定具体的普法宣传策略,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精准送法。

五、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8.创新新时代调解工作。持续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素质,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和社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建设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高素质人民调解队伍。持续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品牌调解室和个人调解室打造,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加强律师调解室建设,完善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机制。

19.加强“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年内力争打造“枫桥式”司法所2个。推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两所共建”,实现党建联合、人员融合、业务结合,进一步增强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发展后劲。探索建立司法所参与镇街法治建设、重大决策法制审查、代收行政复议申请等机制,提高司法所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能力。

20.持续完善刑罚执行机制。探索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实现“队建制”转变,配齐配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实现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深化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协调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智能核查协作机制,联合卫健部门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病情鉴定审查工作监督,确保刑事执行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稳步推动县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推进与公、检、法等部门平台融合,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智慧化水平。

21.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大力推动基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性,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不断完善安置帮教机制,进一步强化人员衔接、定期走访、信息沟通、帮扶教育等机制建设,规范工作开展,切实把安置帮教措施落到实处。依托宝都司法所培训基地,为社区矫正人员与安置帮教对象开展技能培训,为“两类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增加就业砝码。积极推广使用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水平。

22.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安全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司法行政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坚持“事要解决”原则,持续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化解,强化“治重化积”,推动“事心双解”,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诉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统筹做好全县法律服务行业疫情防控,着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持续稳定。

立足服务保障民生,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23.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持续加大县镇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力度,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下沉、均衡分布,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24.提高律师工作质效。落实《以党建为引领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律师行业发展,推行律师自律管理“十条规定”,建设“法德兼修”的律师工作队伍。完善律师行业监管机制,重点围绕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利益冲突审查、投诉查处、执业年度考核等关键环节,推进律师依法规范执业。灵活运用“潍律通—律师来了”微信小程序,打造便民利企“口袋”法律咨询平台。

25.创新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志愿行动律师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把更多低收入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畅通法律援助咨询通道,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以及农民工等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26.做优做强基层法律服务。科学制定全基层法律服务发展规划,优化基层法律服务布局,提升基层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促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优势作用,在服务城乡发展、提升基层法治建设贡献基层法律服务力量。大力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促进机构和人员诚信执业。

27.深化司法鉴定机制改革。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面评查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资质能力,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建设,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扎实落实《山东省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管理办法》,保障法律援助受援人获得必要的司法鉴定服务。

强化普法宣传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28.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认真落实《昌乐县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常态化实施“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动态管理,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围绕乡村振兴和基层群众法治需求提供法律服务。

29.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创新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普法通知单、履职评议等配套制度,强化指导监督,推动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党内法规宣传。落实“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制度,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准备工作

30.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能力的实施方案》,完善以“法治校长”为重点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机制,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网络法治宣传工作,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红色文化等深度融合,做好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单位)申报创建工作,擦亮“法润宝都”品牌。

、健全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狠抓落实的信心韧劲能力

31.全面加强队伍管理。坚定不移落实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首题必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创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模范机关。树立依规管党治党思维,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深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党支部建设,组织参加党建工作品牌评选活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严格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

32.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倡树“争一等、争第一”标准境界,全面践行“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周总结、旬分析、月通报工作机制。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机制,开展法律服务、创城志愿服务行动等,在创建“法润宝都”服务品牌上有新突破。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智慧法治”建设,深化各业务系统信息化应用,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3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鼓励司法行政干警积极参与法律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考试,高质量开展全面依法治理论与实践、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业务培训,深入开展执法执业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等活动,不断增强干警履职尽责、实用实战的能力本领。树立以实干实绩论英雄的鲜明用人导向,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参加“最美司法行政干警”“最美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典型选树工作,推动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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