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 正文内容
索 引 号: 004298836/2023-00764 分  类: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7日
标  题: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  号: 乐政办字〔2023〕21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乐政办字〔2023〕21号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潍政发〔2019〕9号)、《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乐政发〔2020〕4号)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对县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目录予以公布,各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附件:县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