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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5X/2018-21182 分  类: 落实结果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30日
标  题: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第20项、43项工作任务第三季度落实结果 文  号:
内容概述: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第20项、43项工作任务第三季度落实结果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第20项、43项工作任务第三季度落实结果


2018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由我局承办的工作任务第20项——“实施最严格的监督执纪,开展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全覆盖审计,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扶贫领域腐败。”该项工作根据省厅市局安排,由市审计局统一审计,县审计局派出两名同志参加,现审计实施阶段已结束。

43项——“强化对民生资金、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管。”该项工作按计划如期开展,截至9月下旬,县级预算执行及7个相关预算执行单位审计已全面完成,同时完成红河、鄌郚、市场监管局等15个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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