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 正文内容
索 引 号: 00429865X/2021-97016 分  类: 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7日
标  题: 关于昌乐县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昌乐县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昌乐县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周广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审计局对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县本级财政及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结果表明,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意见,聚焦全县重点工作任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为我县高质量发展、赶超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0年决算草案显示: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132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01778万元,非税收入59551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税收返还9910万元、转移支付补助117221万元、政府债务转贷收入30463万元,加调入资金66417万元,加上年结余8万元,收入总计4853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7258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64396万元、债务还本付息2927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23万元,支出总计48534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5589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8416万元、调入资金109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2200万元,共计4676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01607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92万元、调出资金64813万元、年终结余1095万元,共计46760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201万元,加转移收入12万元,共计22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9万元,加调出资金1604万元,共计2213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80613万元,支出合计7626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34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合计111385万元。

截至2020年底,我县纳入政府债务系统的债务余额为570167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530667万元。市政府批复我县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为532442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预算编制和执行缺乏依据。

县财政2020年安排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预算为93.60万元,实际支付93.60万元。经调查,公交公司未统计老年人乘坐人数,预算安排缺乏编制依据。县财政局已健全与县卫健局、公交公司等单位的衔接机制,并制定《昌乐县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与补贴管理办法》,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依据。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规范。

昌乐县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规范,“利润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两项在编制预算时缺乏有效评估材料。我县已于2020年11月参照市级相关规定,制定《昌乐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作为2021年及以后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依据。

(三)财政专户利息未上缴非税收入。

财政专户和代管资金户产生的利息未上缴非税收入,共计713.63万元。其中:

财政专户主要核算非税收入和教育代收费,截至2020年末,县财政专户利息余额为238.91万元(当年利息收入30.27万元),未上缴非税收入;代管资金户主要核算部门与上级往来资金,截至2020年末,财政局代管资金户利息余额474.72万元(当年利息收入26.92万元),未上缴非税收入。

县财政局已于2021年8月10日分别将财政专户利息和代管资金利息共713.63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并制定《昌乐县财政专户利息收入管理办法》。

(四)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衔接,无法形成预算约束。

2020年度县财政要求预算单位在“财政一体化平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行政府采购时在“政府采购系统”进行政府采购备案,但政府采购中心在部门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仍批复政府采购,造成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流于形式,无法形成有效预算约束,例如:2020年41个预算单位部分项目进行了政府采购,但未在“财政一体化平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为落实问题整改,县财政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与财政预算等有效衔接的通知》,明确措施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

(五)政府综合会计报告编制不规范。

一是县财政局在编制2019年政府综合会计报表的过程中,未编制调整抵销分录,未采用抵销、调整等方法合并编制。目前县财政局已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

二是县财政局编制的2019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土地收储项目”年末数为28803.11万元,未以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作为编制依据。县财政局已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指南》的要求,依据相关财务报表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县商务局、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司法局5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现场审计,对其他预算单位开展了全覆盖的非现场数据分析核查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基本能够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制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明显减少,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不严格。县发改局会议费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培训费未做预算县商务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差旅费超出预算共涉及金额5.5万元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县商务局2020年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资金,涉及金额17.6万元。二是县司法局存在跨年度报销费用的情况,超年度预算安排支出,挤占下年度预算经费

(三)人社部门审核不到位,造成不符合条件人员申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一是2018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人员中有12人注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不符合申领条件,申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1.34万元;二是经抽查,4家培训机构在2018至2020年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6人未实际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未达到课时要求,申领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0.83万元。上述两项补贴资金2.17万元已于2021年7月全部追回,主管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于2021年7月12日印发《昌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基金资金内部控制实施细则》。相关问题线索已经移送县纪委监委。

(四)相关部门单位履职不到位,导致死亡人员未及时停发补贴,造成财政资金流失。一是为已死亡老年乡村医继续发放老年乡村医生补助。截至2020年末,县卫生健康局在6名老年乡村医生去世后仍为其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共涉及补助资金8.32万元。其中有2名人员补助款0.71万元在审计前已追回,1名人员补助款1.51万元在审计期间已追回,剩余3人补助款正在追回中,涉及补助款6.10万元。二是为已死亡民办代课教师继续发放民办代课教师补助。截至2021年5月,县教育和体育局在47名民办代课教师死亡后,仍为其发放民办代课教师补助,共涉及补助资金12.45万元,补助款在审计期间已追回。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8月6日印发《关于规范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的实施意见》,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8月1日印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发放情况常态化核查办法》。相关问题线索已经移送县纪委监委。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

2020年11月以来,分两次对我县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我县有关部门、单位能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加快流程再造,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县便民服务中心(站点)设置了工作台账,但普遍未设置“帮办、代办”台账。

(二)财政支持金融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对我县2019年至2020年财政支持金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我县2019年至2020年累计支出各级财政支持金融政策落实资金6839.10万元,通过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企业改制上市挂牌补助资金等,在救助受灾群众、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保障重点企业运转、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中央普惠金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管理不规范,2名人员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其个人存在其他经营贷款,不符合申请条件,涉及贷款金额25万元、财政贴息资金1.34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回有关资金相关问题线索已经移送县纪委监委。

、审计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规范性。完善相关制度,推进财政零基预算改革,加快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二)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形成预算约束。理顺财政内部流程,加强“财政一体化平台”和“政府采购系统”的有效衔接,保证政府采购预算形成有效约束。

(三)加强数据共享,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各部门间应加强数据共享,及时核实补贴发放、人员资格等信息,杜绝因信息不互通、履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财政资金流失。

 

请予审议!

 

附件:审计查出问题清单


附件

审计查出问题清单

项目名称

审计查出问题

事实表述

问题金额(万元)

 

昌乐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预算编制和执行缺乏依据

县财政2020年安排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预算为93.60万元,实际支付93.60万元。经调查,公交公司未统计老年人乘坐人数,预算安排缺乏编制依据。

非金额计量问题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规范

昌乐县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规范,“利润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两项在编制预算时缺乏有效评估材料

非金额计量问题

 

财政专户利息未上缴非税收入

财政专户和代管资金户产生的利息未上缴非税收入,共计713.63万元。其中:财政专户主要核算非税收入和教育代收费,截至2020年末,县财政专户利息余额为238.91万元(当年利息收入30.27万元),未上缴非税收入;代管资金户主要核算部门与上级往来资金,截至2020年末,财政局代管资金户利息余额474.72万元(当年利息收入26.92万元),未上缴非税收入。

713.63

 

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衔接,无法形成预算约束

2020年度县财政要求预算单位在“财政一体化平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行政府采购时在“政府采购系统”进行政府采购备案,但政府采购中心在部门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仍批复政府采购,造成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流于形式,无法形成有效预算约束,例如:2020年41个预算单位部分项目进行了政府采购,但未在“财政一体化平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非金额计量问题

 

政府综合会计报告编制不规范

1.县财政局在编制2019年政府综合会计报表的过程中,未编制调整抵销分录,未采用抵销、调整等方法合并编制。

2.县财政局编制的2019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土地收储项目”年末数为28803.11万元,未以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作为编制依据。

非金额计量问题

 

司法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财务管理不规范

通过抽查县司法局部分凭证,发现存在跨年度报销费用的情况,超年度预算安排,挤占下年度预算经费。如:2020年4月19号凭证,跨年度支付2019年9月家具款9.92元;2020年11月26号凭证,支付齐都传媒2019年制作费款2元。以上金额共计11.92元。

11.92

 

商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预算执行不严格

2020年县商务局差旅费预算1.59万元,实际支出2.31万元,超出预算0.72万元。

0.72

 

财务管理不规范

县商务局2020年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资金17.67万元,其中2019年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3.53万元(山东润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3.53万元,2019年12月23日下拨,应当及时拨付);2019年省级商贸发展和市场开拓资金14.07万元(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14.07万元,2019年12月23日下拨,应当及时拨付),截至2020年11月12日,上述资金仍未拨付,该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

17.67

 

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预算执行不严格

2020年县发改局会议费未做预算,决算支出0.64万元,超出预算0.64万元。

0.64

 

 

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预算执行不严格

1.2020年,预算差旅费2万元,决算差旅费为2.63万元,差旅费超预算支出0.63万元。

2.2020年,培训费预算0元,决算3.52万元,未在年初做年度培训计划。

4.15

 

数据分析疑点核查

人社部门审核不到位,造成不符合条件人员申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1.2018至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人员中有12人注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不符合申领条件仍申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1.34万元其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26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0.07

2.4家培训机构在2018至2020年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6人未实际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未达到课时要求,申领并获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0.72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0.11万元,共计0.83万元。

2.17

 

相关部门单位履职不到位,导致死亡人员未及时停发补贴,造成财政资金流失

1. 截至2020年末,昌乐县卫生健康局在6名老年乡村医生去世后仍为其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共涉及补助资金8.32万元。其中有2名人员补助款0.71万元在审计前已追回,1名人员补助款1.51万元在审计期间已追回,剩余3人补助款正在追回中,涉及补助款6.10万元。

2.截至2021年5月,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在47名民办代课教师死亡后,仍为其发放民办代课教师补助,共涉及补助资金12.45万元,补助款在审计期间已追回。

21.03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

台账设立不完善

我县便民服务中心(站点)设置了工作台账,但普遍未设置“帮办、代办”台账

非金额计量问题

 

财政支持金融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中央普惠金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管理不规范

中央普惠金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管理不规范,2名人员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其个人存在其他经营贷款,不符合申请条件,涉及贷款金额25万元、财政贴息资金1.34万元。审计期间已追回有关资金。

26.3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