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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5X/2022-02222 分  类: 服务指南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7日
标  题: 昌乐县审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审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昌乐县审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行政执法类别

事项名称

受理机构

审批机构

受理条件

办理时限

行政处罚

对拒绝、阻碍审计检查或者提供虚假审计资料的处罚

昌乐县审计局

昌乐县审计局

由昌乐县审计局发现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事项时,依职权主动开展,不依申请受理。

“封存有关资料和违规取得的资产”应该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对拒绝、阻碍审计检查或者提供虚假审计资料的处罚”、“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责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有关款项”等行政执法事项,法律未明确规定办理时限。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昌乐县审计局

昌乐县审计局

行政强制

封存有关资料和违规取得的资产

昌乐县审计局

昌乐县审计局

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责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有关款项

昌乐县审计局

昌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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