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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692/2018-21718 | 分 类: | “河湖”工作进展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18年11月24日 |
标 题: | 昌乐县召开2018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推进会议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召开2018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推进会议 |
昌乐县召开2018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推进会议
11月24日上午,昌乐县2018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推进会议在商务社区一号楼758会议室召开,昌乐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史志办主任刘培利主持会议并讲话,县级河湖联系单位联系人,县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旅游局、法制办、畜牧兽医局、智慧办河长制工作分管负责人,各镇(街、区)河(湖)长制工作分管负责人、水利站长,以及县水利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会议目的主要是安排部署迎接潍坊市2018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工作,刘培利发表工作意见。强调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事关全局,各镇(街、区)、县河长办各成员单位要有清醒地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年度考核的准备工作;二是全力以赴完成“清河行动回头看”。“清河行动回头看”被市委、市政府列为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重点。各镇(街、区)不要心存侥幸,一定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彻底排查河湖内违法事项,制定问题清单,落实责任人,专题研究、挂牌督办,直到办结销号;三是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县河长办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区)要严格按照会上的要求认真准备资料,并按照时间节点准时、高质量报送;四是扛起责任、主动作为、抓好落实。各镇(街、区)作为工作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靠上,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推进。各有关成员的单位要按照考核任务,抓紧时间准备备查资料,做好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以最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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