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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692/2019-51229 | 分 类: | 自然灾害防治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19年07月29日 |
标 题: | 昌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的通知 |
昌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防指,各防汛领导小组,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7月28日至30日,海河流域大部分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或者大暴雨。现将省防指《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要求如下:
一、水库防汛责任人要到岗到位。水利部已启动水库防汛责任人的电话抽查工作,各大中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必须保障手机畅通,掌握水库基本特性指标,熟悉水库运行三个环节,有电话要及时接听。
二、按照省通知要求贯彻落实。省防指的四条工作要求,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三、强化山洪灾害防御。要高度重视山洪灾害的突发性,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的作用,落实防御责任,细化避险方案,超前预警、及早转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附件: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鲁汛旱明电﹝2019﹞16号)
昌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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