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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92/2020-57235 分  类: “河湖”保护情况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8日
标  题: 昌乐县发布2020第1号总河长令 纵深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发布2020第1号总河长令 纵深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

昌乐县发布2020第1号总河长令 纵深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


 

316日,昌乐县委书记、县总河长刘裕斌,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总河长张建伟,共同签发了20201号昌乐县总河长令,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盯“根治水患、防治干旱”总目标,加快推进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构建美丽河湖,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河湖环境。

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当前,我县2020年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已全面展开。按照上级要求,汛前要完成尧河猪龙河防洪治理,丹河荆山水库至宝通街段、白浪河、汶河(孟津河)、红河(肖家河)巩固提升,常家庄、孤山、钱家庄3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8项灾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要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坚持疫情防控与工程建设“两手抓、两手硬”。要继续压实工作责任,把各级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和规定传达到每个法人、每个工地、每个参建单位和参建人员,切实做好施工期间疫情管控,切实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按照既定目标,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逐级逐项抓好落实,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统筹进度、质量、效益和安全。要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安全、资金安全。要突出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对工程建设影响的准备,完善水库、塘坝、河道堤坝、阻水桥涵工程实施方案和度汛应急预案,健全安全度汛管理体制机制。要提前全面落实险情应急抢护措施,配齐备足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和评估,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和队伍实战能力,把各项安全度汛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河湖治理管护

河湖管护工作重点要向农村倾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农村河湖管理维护、清洁保洁、巡河护河等制度,落实农村河湖管理责任主体和管护人员,落实管护人员待遇,充分调动河湖管护员工积极性,要以坚决杜绝在河道内乱排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开垦荒田为重点,彻底解决农村河湖“四乱”问题。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河湖水系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改造,打赢“厕所革命”。年内32%以上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全覆盖。要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并埋设好界桩和警示牌,划界成果由县政府统一公告。县级以上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要按程序报批,纳入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系统。要统筹考虑河湖生态,科学编制河湖采砂规划,6月底前要完成具有采砂管理任务河湖的采砂规划编制并按程序报批。要加强日常监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山东河湖管护规定(试行)》,确保河湖清违清障常态化、规范化,对新增河湖违法问题露头就打,进一步巩固“无违河湖”成果。要建立健全举报监督奖励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涉河湖违法行为。要根据河湖管理保护任务要求,明确河湖管护经费落实渠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足额落实到位。要强化督导暗访等手段,持续排查整治河湖问题,确保整治问题不反弹,新问题及时发现整治,河湖问题动态清零。

开展美丽示范河湖建设

要集中精力抓好美丽河湖示范建设。要落实生态要求,按照《山东省生态河道评价标准》,加快推进水网工程建设,积极推动小流域治理,最大限度保障生态水量、水质达标,维护好河湖自然生态。落实“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要以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为重点,深入实施农业化肥减量计划,坚决遏制农村河湖水污染多发重发趋势,加快改善农村河湖整体面貌。要提升水景观标准,做到河湖空间干净整洁,加大沿岸造林绿化力度,结合地域文化合理打造滨河(湖)景观,达到水清、岸绿、景美标准。具备宜游条件的,在符合防洪要求前提下,适当搭建亲水便民配套设施,合理布设健身娱乐器材,实现宜游能游。要成立县级创建工作专班,制定科学的创建方案和评价标准,加大建设投入。上半年要完成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及评定标准制定,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年内至少完成两条以上美丽河湖示范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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