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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692/2020-57243 | 分 类: | “河湖”工作进展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27日 |
标 题: |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汶河县级河长赵春玉开展现场巡河工作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汶河县级河长赵春玉开展现场巡河工作 |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汶河县级河长赵春玉开展现场巡河工作
4月27日上午,昌乐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汶河县级河长赵春玉开展现场巡河工作,红河镇、高崖水库库区主要负责人参加。
赵春玉一行先后到汶河支流寺后河、魏家沟河,汶河冯家庄村段等地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汶河巩固提升工程、河道现状、“四乱”突出问题、河湖非法采砂管控等相关工作汇报。赵春玉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各级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根据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安排,强化措施,加大力度,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实现河湖治理常态化、规范化。
赵春玉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履职尽责,认真做好水质保障工作,抓好河岸环境监管及垃圾清运,加大污水排放整治力度;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加强源头防控,抓好对河湖采砂工作的全方位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彻底清除河湖乱采乱挖等遗留问题;三是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自觉守护好水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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