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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92/2021-97306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8日
标  题: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义增解读《昌乐县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内容概述: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义增解读《昌乐县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义增解读《昌乐县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一、政策背景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库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坚持安全第一,加强隐患排查预警和消除,在“十四五”时期解决防汛中的薄弱环节,确保现有水库安然无恙。

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昌乐县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征求了有关镇(街、区)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等13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昌乐县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通知(国办发20218)、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2号)、《潍坊市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水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重要举措

一是足额落实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维护补助资金。中型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所需资金,由省级和市、县承担。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经费继续按原政策落实资金,雨水情测报建设经费在省、市财政补助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二是加快实施水库安全鉴定与除险加固。年底前完成已到安全鉴定期限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11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年后组织实施,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及蓄水验收。对功能萎缩、规模减少、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水库,经过充分论证后实施降等或报废。

三是加强水库运行管护。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创新管护机制,不断提高小型水库管护能力和水平;推进水库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四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建设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做好雨水情和大坝安全监测数据汇集,强化监测数据分析研判,健全预警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昌乐县水利局

    解读顾问:周磊

    咨询电话:0536-6222992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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