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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92/2023-00857 分  类: 执法职责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标  题: 昌乐县水利局行政执法职责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水利局行政执法职责

昌乐县水利局行政执法职责


   一、负责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节约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工作

二、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三、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

六、负责组织查处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调处水事纠纷,负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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