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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4298852/2020-01259 | 分 类: | 服务指南 |
| 发布机构: | 县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28日 |
| 标 题: | 昌乐县商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文 号: |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商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
昌乐县商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昌乐县商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本行政区域商务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1、《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2、《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三、承办机构
昌乐县商务局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结案。
五、监督途径
(一)救济渠道
(1)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2)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二)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36-622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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