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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8251671/2020-62437 分  类: 昌乐县人大建议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4日
标  题: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3号建议(关于禁止流动摊点围厂占道经营的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3号建议(关于禁止流动摊点围厂占道经营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3号建议(关于禁止流动摊点围厂占道经营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德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流动摊点围厂占道经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盛泰药业北门东侧前期确实存在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现象,在20199月之前,该流动摊点群所占用的道路S224大沂线为省道,我局对该道路并无管理权限。

20199月初,S224大沂线宝通街以北路段(现首阳山路)纳入城市道路管理后,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权限开展对该道路的管理工作。

针对盛泰药业南门、北门的流动摊贩问题,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以全国卫生县城复审为契机,我局组织相关中队对盛泰药业南门、北门的流动摊贩依法进行了取缔。

一是对辖区流动摊点的经营路段、时间、品种和从业人员等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前提下与行政相关人深入沟通,争取行政相对人理解并自行改正违法行为。

三是对未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到达限期整改期限后,对仍然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依照法定程序处罚后强制取缔。

四是实施错时管理。根据流动摊点出没规律,采取错时管理方式,管理时间向早、中、晚三点错时延伸,确保管理时间的连续性,切实消除流动摊贩与执法人员打游击的侥幸心理。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区域流动摊点的管理力度,实现该项工作常态化管理。

一是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为有效的改善城市环境,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在周边集贸市场少、沿街摊贩聚集的路段,按照“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结合居民小区的分布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选好场所兴建市场,就近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贩进入市场,“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设施,统一摊点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存放清理”,入场入室,合法经营。

二是增加巡查密度。对该路段指定专人管理,对流动摊贩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实施全天候监管,杜绝摊点占道经营现象。

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人员劝导值守力度。通过安排专人驻点值守,错时管理,不定期整治等方式,保持高压零容忍的长效管理态势,结合严管、严治,进一步巩固整治效果,防止反弹。

 

 

 

 

                       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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