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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8251671/2021-97303 分  类: 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解读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标  题: 【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昌乐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文  号:
内容概述: 【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昌乐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昌乐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2021年118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昌乐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日前,县综合执法局召开政策吹风会,县综合执法相关负责人对《昌乐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县综合执法局法规信访科科长刘海涛同志介绍了《昌乐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及相关内容。 

刘海涛:首先介绍一下文件出台的背景,户外广告和招牌作为城市经济发展表征和夜景亮化的重要载体,在城市容貌中居于重要地位。近年来,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数量、种类、规模也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这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布局不合理、设置不规范、老旧广告招牌缺乏维护等问题。2018年《潍坊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17-2030)》出台后,我县开展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城市品位得到较大提升。

下面我再介绍一下《办法》的主要内容,《办法》共分为总则、规划、设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章。

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联动机制。为适应我市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行户外广告和招牌实行信息化服务管理,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

确定设置原则,实行规划引领。《办法》规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要遵循科学规划、分区控制、安全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与建(构)筑物风格及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相融合。规定市县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专项规划,并要求配套编制出台设置详细规划方案,作为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要依据。

严格设置标准,规范设置行为。一是强调规范统一。明确了设置标准:数量上一店一招、风格上和谐统一、多单位楼宇统一规划。二是强调安全优先。申明了禁设情形:利用交通安全设施,影响市政、消防设施使用,妨碍生产生活、影响城镇容貌,在机关、文保单位、风景名胜区或者政府禁止区域设置。同时规定禁止设置屋顶广告、窗户广告、大型落地式广告、大型高立柱广告、桥体广告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三是强调依法设置。明确了设置期限:大型电子显示屏设置期限不超过五年,其他大型户外广告不超过三年,期满不再延续的自行拆除。

满足特殊需求,增强本土特色。为彰显城市个性和历史文化特色,明确历史文化街区和商业街区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可以突出功能定位,体现历史文化和商业特色。鼓励招牌根据宣传特点和周边风貌,使用符合规范的中外文。规定国际、国内统一品牌的连锁店、专卖店、经国家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店及银行、保险、电信等行业招牌设置,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确定其规格和位置。

强化监督管理,规定法律责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由于长期暴露在外,风吹雨打,极易生锈、腐蚀、脱落,若未定期检查维修,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办法》明确了设置人的管理维护主体责任,明确了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并对违反设置要求的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县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大队长胡德伟同志就《昌乐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回答了现场提问。

问:《昌乐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公布后目前的落实情况如何?

胡德伟:《办法》印发后,县综合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与县规划设计院、潍坊市规划设计院等多家设计公司对接,着手研究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专项规划及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下一步,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举办专题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积极做好管理办法的宣传引导,坚持管理与引导并重,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提升城市品质,为群众营造更加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

问: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应当遵循原则是什么?

胡德伟: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设置专项规划、设置技术规范和相关设置标准,确保安全;

(二)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三)设置规格、形状、材质、色彩等保持与城市空间和周边景观相协调,与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相融合。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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