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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758251671/2021-98229 | 分 类: | 政策问答库 |
发布机构: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08日 |
标 题: | 问:昌乐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所称的户外广告包括什么?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问:昌乐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所称的户外广告包括什么? |
问:昌乐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所称的户外广告包括什么?
答:本办法所称的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构)筑物、市政设施、工地围挡、道路、场地、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空中飞行物)等载体设置、悬挂、张贴的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以及利用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的发光字、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屏、广告栏、宣传栏、橱窗、实物模型、充气物、布幅、投映等广告,不包含利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设置的交通指示标志、路牌、指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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