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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10/2024-00040 分  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5日
标  题: 县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文  号:
内容概述: 县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县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统计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部门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组多次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强调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县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研读《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深入学习领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坚持统计“一把手”亲抓法治建设

  1.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党组成员主体责任职责,坚持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习、宣讲党的法律法规,支持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并积极参与,落实“三重一大”重要决策机制。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党支部、局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

  2.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普法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积极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

  1.深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搬进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同时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课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对依法治统的认识。

  2.积极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边查边纠,持续加大数据核查力度开展专项治理,针对重点指标、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通过专业数据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检查,已对我县604家企业、40个项目进行了核查,发现问题78已全部完成整改,实现了核查全覆盖。切实从源头上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3.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十条措施”,并出台我县有关措施。督促指导各镇(街、区)配齐配强乡镇统计工作人员,切实加强镇(街、区)统计人员队伍,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同时,督促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起统计人员和统计台账,为履行法定的统计资料报送义务提供保障。

  (四)努力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1.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零容忍”。本年度对全县6家一套表调查单位及投资项目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行政执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规定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执法结果,每季度按时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联网直报。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组织局执法人员和备考执法证考试的业务骨干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二是在统计业务工作开展过程中,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对统计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虽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依法治统氛围尚未完全形成,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缺乏,统计法治意识有待增强,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基础不够牢固,统计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统计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全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作用明显。牵头建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通过会议听取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安排局领导班子学法,部署落实统计干部法治培训教育工作,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年,我局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提升统计服务的水平。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力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加强法治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不断增强防惩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

  (二)夯实统计基础,规范开展统计调查。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质量水平的有关措施>的通知》(乐办字〔2023〕13号),坚持以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为主要抓手,加强统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统计人员,规范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三)坚持严格执法,推进“两防”工作。坚持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抓紧物色人选,培养执法人才,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不断充实我局执法队伍。针对“五经普”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新特点规律,始终保持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发生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虚假入退库、追责问责宽松软等情况,着力发现和解决统计领域损害营商环境的执法难点、堵点、痛点,落实统计部门监管责任,避免造假行为向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领域蔓延。

    

                              昌乐县统计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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