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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10/2024-01597 分  类: 执法职责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02日
标  题: 昌乐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等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等

昌乐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等


    1.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2.负责配合上级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履行的执法职责,监督指导镇(街、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4.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等。

  5.研究拟订全县统计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6.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

  7.依法集中行使统计领域行政处罚权。

  8.参与本部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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