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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494419345/2011-00037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1年05月16日 |
标 题: | 昌乐县参加潍坊市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筹备方案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参加潍坊市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筹备方案 |
昌乐县参加潍坊市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筹备方案
县政府:
潍坊市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将于2011年4月至9月举行。本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是对各县市区群众体育工作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全市群众体育的一次大展示。为充分做好本届运动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展示昌乐群众体育的风采,特制定以下筹备方案。
一、参赛项目和人数
本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设19个项目。大会将按综合金牌数和团体总分,实得金牌和团体总分分别对代表团给予表彰奖励,并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集体及代表团。根据潍政办字【2010】190号通知精神和规程总则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我县将参加乒乓球、羽毛球、台球、门球、篮球、健美、健身气功、体育舞蹈、中国象棋、保龄球、田径、足球共12个项目的比赛,参赛人数共164人。
二、组团方案
本届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由潍坊市人民政府主办,潍坊市体育局承办,潍坊市教育局、财政局、公安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协办。
根据我县具体情况和实际参赛需要:
(一)成立昌乐县参加潍坊市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体育局、宣传部、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交通局、工会、人寿保险公司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体育局选调人员组成,负责参赛的具体工作。
(二)运动会开幕前,正式组建昌乐县代表团,召开誓师动员大会,对参赛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提出具体要求,鼓励运动员刻苦训练,力争取得好成绩。
(三)参加市运会所需的各单位运动员、教练员以县政府的名义统一选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顾全大局,通力合作,紧紧围绕运动会开展工作,确保人员顺利参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结合昌乐的实际情况,认真领会规程总则的要求,积极组队训练,层层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市比赛。
三、后勤保障
(一)财政局负责各项参赛经费的落实。
(二)卫生局、人寿保险公司负责出局运动员的健康证明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交通局负责运动员参赛车辆的安全调度。
四、经费保障
本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我县参加12个项目的比赛,参赛人员共164人。所需的参赛经费包括:比赛食宿费、入场服装费、比赛服装费、资格审查费、保险费、医药费、饮水费、交通费、购置零星器材费、承办市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需对各县市区运动员生活补贴等,共计18.42万元。
县财政局应按时划拨,给予全力保障。参赛费用的筹集,还可以与企业联络,以运动队冠名参赛获得资金支持。
五、表彰和奖励
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结束后,将举行总结表彰大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人员进行表彰,对参与和大力支持比赛、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
六、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经费明细
(一)参赛人员食宿费:44280元
(二)购置器材费:2000元。
(三)入场、比赛服装费:49200元。
(四)资格审查费:3280元。
(五)保险费:3280元。
(六)交通费:24000元。
(七)医疗费:600元。
(八)饮水费:1000元。
(九)体检费:6560元。
(十)按市里的要求,承办市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需对各县市区运动员生活补贴约5万元。
参加潍坊市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共需经费18.42万元。
附:1、各项经费明细表
2、昌乐县参加潍坊市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领导小组名单
昌乐县体育局
2011年3月25日
附件一:
各项经费明细表
序号 |
项目 |
人数 |
所需费用(元) |
1 |
乒乓球 |
15人 |
4050元 |
2 |
羽毛球 |
14人 |
3780元 |
3 |
保龄球 |
3人 |
810元 |
4 |
台球 |
8人 |
2160元 |
5 |
门球 |
12人 |
3240元 |
6 |
篮球 |
16人 |
4320元 |
7 |
健美 |
10人 |
2700元 |
8 |
健身气功 |
20人 |
5400元 |
9 |
体育舞蹈 |
10人 |
2700元 |
10 |
中国象棋 |
10人 |
2700元 |
11 |
田径 |
30人 |
8100元 |
12 |
足球 |
16人 |
4320元 |
13 |
购置器材费 |
2000元 |
|
14 |
入场服装费 |
32800元 |
|
15 |
比赛服装费 |
16400元 |
|
16 |
资格审查费 |
3280元 |
|
17 |
保险费 |
3280元 |
|
18 |
交通费 |
24000元 |
|
19 |
医疗费 |
600元 |
|
20 |
饮水费 |
1000元 |
|
21 |
体检费 |
6560元 |
|
22 |
承办项目费 |
50000元 |
合计:18.42万元
附件二:
昌乐县参加潍坊市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崔全华(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学涛(体育局局长) 赵长忠(教育局局长)
刘贵德(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张志利(公安局副局长)臧丽丽(财政局副局长)郝建民(卫生局副局长)赵绪涛(交通局副局长)黄发国(教育局副局长)刘凤芹(工会副主席)张华(人寿保险公司副经理) 陈 辉(体育局副局长)吴玉梅(体育局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体育局,李学涛 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吴玉梅(15064610009)
胡杨光(1356141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