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潍坊市体育局 潍坊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昌乐县体育局 昌乐县教育局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6月9日至10日在昌乐县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甲组(11项)
长拳、刀、棍、剑、枪、南拳、南刀、南棍、太极拳、太极剑、对练。
(二)女子甲组(11项)
长拳、刀、棍、剑、枪、南拳、南刀、南棍、太极拳、太极剑、对练。
(三)男子乙组(4项)
长拳(均为初级3路)、刀术(均为初级套路)、棍术(均为初级套路)、集体基本功。
(四)女子乙组(4项)
长拳(均为初级3路)、剑术(均为初级套路)、枪术(均为初级套路)、集体基本功。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规定
每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男女、甲乙组各限报6人。
(二)年龄规定
甲组年龄:出生日期为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
乙组年龄:出生日期为2006年1月1日之后。
(三)运动员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须符合潍坊市体育局有关规定。
2、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在报名单上加盖医务部门章)。
3、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运动员报到、检录、参赛时,须向大会交验二代身份证。
七、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2.每名运动员限报3项。
3.每队男女、甲乙各组参加长拳、南拳、太极拳比赛各不得超过2人。
4.短器械任选一项(刀术、剑术),长器械任选一项(枪术、棍术)。
5.对练:编组限2人或3人,其中三人对练每队男女组各限报一项,陪练队员不得超过1人次,男女不得混编。
6.男女各报集体基本功一项(集体项目内容:不少于6人,3-5分钟,必须配乐,内容的数量和编排的形式不限)。
(1)四种直摆性腿法(正踢、侧踢、里合、外摆)左右各2次以上。
(2)三种屈伸性腿法(弹腿、蹬腿、侧踹腿)左右各2次以上。
(3)三种击拍性腿法(拍脚、里合击响、外摆击响)左右各2次以上。
(4)两种扫转性腿法(前、后扫腿)出现2次以上。
(5)五种跳跃动作(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外摆莲、侧空翻、旋子或旋子转体)每种出现2次。
(6)五种步型(弓步、马步、仆步、虚步、歇步)。
以上内容要求参加者每人均要完成。
7.难度规定
(1)运动员可选报平衡类、腿法类动作难度各出现1次,跳跃类动作难度可出现2次(难度等级不限)。超出规定难度次数不予加分。
(2)必须选做规则中对各项目要求的主要动作内容。
(3)集体项目必须配乐,但不得带有说唱内容。参赛人数每少一人扣0.5分。
8.器械规定
(1)刀、剑长度:按正规持刀、剑方法,长度顺达耳上端,重量和软度不作规定。
(2)枪、棍高度:枪触地直立不得低于直臂中指指端,棍触地直立不得低于本人身高,粗度不作规定。
9.运动员服装必须符合规则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个人名次: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一至八名颁发成绩证书。不足录取名次的按实有参赛人(队)数录取。
2.团体名次:以每单位个人得分之和计算甲、乙组团体名次,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如总分相等,以获得冠军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3. 在比赛期间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运动员和优秀裁判员、教练员评选活动。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将报名单电子版于赛前10天报市体育局竞赛科及承办单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各单位填报自选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表以电子版的形式于赛前10天报比赛承办单位。
3.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健康体检证明,连同报名表纸质版在资格审查时交大会竞赛处,手续不全不得参赛。
4.联系方式
市体育局竞赛科:
电话:8090978 电子邮箱:wfstyjjsk2010@163.com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6369号阳光大厦24层西区
5.各代表队于比赛前1天的上午10:00前到赛区报到,报到后进行资格审查。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的选派办法和名单另文通知。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归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