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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494419345/2020-56314 | 分 类: | 昌乐县人大建议结果公开 |
发布机构: | 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0年05月26日 |
标 题: |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号建议(关于加强村级文化广场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号建议(关于加强村级文化广场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号建议(关于加强村级文化广场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秦仁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文化广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2018年底对370个行政村实现健身器材全覆盖,部分有健身场地的自然村通过申请健身器材已经安装使用,无健身器材的自然村在有健身场地情况下与各镇(街、区)文体站对接申请健身器材,文体站汇总后上报我中心,我中心积极申请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对申请健身器材的自然村优先配发健身器材。另对社区、行政村有较大室内外活动场地的积极申请市级及以上全民健身工程项目。
昌乐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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