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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09/2021-94884 分  类: 昌乐县人大建议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标  题: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号建议(关于加强广场舞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号建议(关于加强广场舞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号建议(关于加强广场舞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刘倩倩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广场舞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文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深感工作中还有不足,也真诚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和激励,问题的存在确实值得我们文体工作者深思。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于生活品质的追求也随之增强,在工作休闲之余,人们会选择多种多样的方式来进行休闲娱乐和自我放松,当前广场舞已经成为全国传播较为广泛的休闲娱乐活动,由于广场舞参与门槛较低适用人群较广,逐渐已经成为人们休闲健身的主要方式,广场舞的传播和发展也引起了全民健身的热潮,此外,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为人民的生活娱乐修建休闲广场和城市公园、举办广场舞大赛等,这些平台的建立,进一步推动了广场舞的发展。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文体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不断为文体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力,积极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4号文件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5)和省政府《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要求,我县有计划地加快推进公共文体设施建设,于2020年底实现了全县行政村文体小广场全覆盖。此外,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为16个大型社区建设全民健身工程,改造提升了昌乐体育公园。二是每年组织开展市县两级广场舞大赛活动和广场舞公益培训,为全县广场舞爱好者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并组织文化志愿者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开展广场舞现场指导,不断提高群众和广场舞爱好者健身水平,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近年来,为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娱乐健身需求,我局联合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每年组织开展广场舞大赛及太极拳展演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全县广大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三是县级层面建有“三个一”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市民文化体育公园、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在县城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在每个镇(街、区)都建有“两个一”工程:一个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建有一个多功能文体广场,实现行政村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为200多个自然村配备了健身器材。

跳舞与安居本不该是对立的关系,如何能让双方和谐共处,是一道民生难题。其实,要从根本上解决广场舞扰民的问题,不仅要职能部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也需要社区、物业和小区业委会加强规范引导。

为此,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协调措施:一是在推广发展广场舞的同时塑造健康有序的发展模式,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和联合执法,对各区域广场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由房产促进发展中心联系小区物业公司,积极做好对小区广场舞健身者的劝导工作,要求广场舞组织者在规定时间、规定场所进行娱乐健身,并严格控制音响音量和播放时间,自觉降低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如发生扰民问题,要及时制止,引导群众文明健身、科学健身;三是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文体服务体系,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加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实用性,做到规划可操作、可落地,以更好地满足群众业余文体生活需求。下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协同推进下,力求将广场舞纳入规范、有序发展序列,既起到健身目的,又不致于扰民。

非常感谢您对昌乐文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昌乐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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