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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09/2023-98485 分  类: 重大项目专题
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标  题: 关于创建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的意见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创建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的意见

关于创建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实施“旅游强县”战略,加快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关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创建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围绕“旅游强县”战略总体部署,按照“全域旅游、全民共建”的方针,以打造“齐国首城、宝石之都、生态昌乐、旅游胜地”为总体目标,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实施《旅游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党政统筹、改革创新、突出特色、绿色发展的原则,通过对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经济社会资源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旅游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打造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旅游经济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旅游产业全域布局。差异互补、联动发展、合理布局旅游产业,推动旅游产业全域覆盖。加快城乡一体、城镇核心旅游区建设,完善城乡旅游要素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文旅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培育工业旅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创意产业等新业态旅游。加强生态旅游示范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旅游特色村、休闲农庄、主题民宿、星级农家乐等培育建设,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二)坚持旅游产品全域构建。按照产业布局规划,突出主题特色,突破淡旺季旅游瓶颈,培育全时域、全天候旅游产品。围绕重点旅游项目,推出特色旅游产品、特色旅游板块、特色旅游线路,构建全域特色旅游产品体系,形成特色旅游产品全域覆盖。

(三)坚持旅游品牌全域营销。挖掘提炼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精髓,突出我县特色资源优势,培育市场竞争力强的主打产品、主题形象和产业体系,创新旅游发展营销形式,塑造我县旅游品牌形象,将旅游品牌纳入全县大宣传格局,形成全域旅游营销新模式。

(四)坚持旅游环境全域打造。强化政府主导,创新旅游体制机制,提升旅游核心竞争力。强化公共服务,完善覆盖全县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体系,构建“智慧旅游”平台。强化社会服务,抓好软环境建设,提升昌乐旅游的包容性和亲和度。

(五)坚持旅游全民共建共享。发动全民参与“旅游+”行动,提升居民旅游形象意识,提高居民参与创建的主动性和服务旅游的基本技能。支持群众开办旅游企业、开展旅游经营、参与旅游活动。支持旅游行业社会组织建设,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旅游事业发展。坚持旅游成果全民共享,探索科学分配旅游收入模式机制,形成共建共享、互利共赢、包容共生局面。

三、发展目标

(一)目标定位。根据“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要求,通过深入实施《旅游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域统筹实施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要素建设、旅游服务品质、智慧旅游平台和旅游市场营销的整合提升,全面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把我县建设成为潍坊市旅游产业发展龙头,打造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通过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把我县打造成为省内知名、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和乡村休闲旅游度假高地,成为山东大旅游格局中的枢纽型目的地;充分发挥旅游“一业兴百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孵化一批新产业、新业态,使旅游业成为对我县经济和就业综合贡献达到较高水平、辐射带动力最大的主导产业、富民强县支柱产业、推动昌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幸福产业。

(二)产业定位。将文化和旅游业作为我县战略性支柱产业,全面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发展,以旅游业为引领,与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我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拉动消费增长,促进消费升级,构筑完备的全域旅游目的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域化、标准化、智慧化、数字化旅游城市,实现城旅一体、产城融合、全域创新发展的昌乐模式。

(三)工作目标。2023年旅游业GDP的综合贡献率达到8%2024年达到9%2025年达到10%以上;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总数比重2023年达到9%2024年达到11%2025年达到12%以上;农民纯收入来源于旅游收入比重2023年达到8%2024年达到10%2025年达到12%以上;到2025年,接待游客达到本地人口数8倍以上;旅游税收达到地方财政税收6%以上;区域内有明确的知名度高、吸引力强的主打产品;通往重点旅游村落和景区的公路具备旅游巴士通行条件;乡村旅游点卫生环境良好,污水集中处理、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建立全面反映旅游综合贡献的统计体系,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并顺利通过验收。

四、主要任务

以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为引领,落实好旅游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一)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现代旅游管理体系

围绕“发展大旅游、培育大市场、建设大产业”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旅游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创新。一是成立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资源整合、政策扶持、环境保障、联合执法、宣传营销和综合考核“六大机制”,统筹旅游与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旅游部门由单一行业管理向产业促进、资源统筹、发展协调、服务监管转变。二是探索组建旅游开发(投资)公司,创新旅游业融资方式,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力度,积极与大集团公司对接,通过招商引进战略合作者,组建旅游开发公司(或成立国有文旅集团公司),建立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旅游市场运行机制。三是推进多规合一的全域旅游规划改革创新,落实国有景区改制工作,开展景区门票价格改革、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牵头部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

(二)做好全域旅游规划,打造全域旅游产品体系

一是完善旅游规划体系。按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实施“多规合一”,做好全域旅游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及各专业规划要引入全域旅游理念,充分考虑未来旅游业发展需求,与旅游发展规划相协调。二是打造重点旅游片区。(1)城市休闲旅游。以中心城区山川水体和城市环境为依托以宝石文化为底蕴核心对中国宝石城景区进行改造提升,打造“中国蓝宝石之都”文旅发展核心区;推动首阳山旅游度假区和老爷车主题公园提升,打造一批休闲购物、餐饮和夜经济消费街区,建设昌乐旅游集散中心,新策划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在城区近郊新发展一批休闲、采摘农庄,打造以生态观光、休闲度假、近郊休闲等为特色的“炫彩宝都”城市休闲度假片区。(2)乡村休闲旅游。以方山、古火山群地质旅游资源及蓝宝石矿区为依托发挥火山宝石特色优势整合各类要素资源突出“世界四大蓝宝石矿区”和“世界唯一蓝宝石原生矿”等国际符号,策划具有国际影响的火山地质旅游项目,打造“蓝宝之源”火山地质休闲区;以营丘“姜齐文化”为核心,打造“齐国首城”姜齐文化休闲区;以鄌郚乐器为核心,打造“吉他小镇”音乐之声休闲区;依托高崖仙月湖秀美山水,打造“山水田园”生态康养片区。三是壮大旅游产业规模。(1)加快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梦金小镇、莲花山农庄小镇、博朗乐器产业园、桃花源农业综合体、城市园丁等在建重点文旅项目建设。(2)加大旅游招商力度。引进社会资本对方山、火山口等特色资源进行开发,增强发展后劲。(3)推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充分挖掘资源优势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要素功能配套齐全的乡村旅游标杆项目带动发展一批业态好、功能齐、设施全的乡村旅游特色村、农业旅游示范点、休闲农庄和乡村旅游度假类产品尽快形成产业规模。加快农家乐和休闲农庄的串珠成链、扩面成片打造一批精品农家乐和特色休闲农庄集聚区。推出一批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乡村旅游产品培育一批乡村旅游品牌打造全国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四是丰富旅游产业业态。积极引入新兴旅游业态,重点发展休闲农业、温泉理疗、度假养生、商品研发、文化创意、自驾露营、滑雪运动、拓展健身、研学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等新业态,推动全县旅游产品从观光产品向生态休闲、文化深度体验产品转变,从低附加值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变。促进旅游业与养老服务业互动发展,推动养老模式多元化改革,开发健康养生、养老度假产品,打造休闲度假基地。(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投资合作促进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各镇街区)

(三)强化产业融合发展,增加旅游产品供给

一是推动“旅游+文化”,建设文化旅游示范基地。突出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着力推进理念融合、产业融合、市场融合和服务融合。充分挖掘昌乐特色文化,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体验、古镇古村落和文化艺术创意等特色,建设特色文化展示区、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充分融入文化创意元素,培育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创意旅游企业。二是推动“旅游+农业”,培育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依托特色农作物,打造农田、花海、花果长廊等乡村农业景观。发挥休闲农业的科普、教育、体验功能,着力打造田园旅游综合体。围绕“火山农八鲜”等昌乐特色农产品及美食,开发农家、渔家等不同主题旅游餐饮系列,打造美食农乡品牌。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利用农户自有闲置农房,建设花果茶香、生态野趣、原味山乡等主题民宿型特色小镇。挖掘具有艺术性、纪念性、实用性的农特旅游产品,开展民间传统手工艺产品现场制作体验和历史文化、农耕文化用品陈列展示。三是推动“旅游+林业”,建设生态休闲度假基地。着力实施“绿满乡村”行动,推动森林公园提档升级,打造花海打卡地,重点支持首阳山、方山片区进行绿化、美化等森林景观改造和树种结构调整,提升森林景观品味和旅游接待水平。开发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项目,在遵循自然保护区规划的前提下,开发登山、露营、运动、森林浴等生态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森林养生基地,重点支持森林养生基地建设,开发森林养生、疗养、保健、养老等旅游项目。四是推进“旅游+教育”,构建研学旅游基地。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发展红色旅游,开发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学教育、旅游人才培训、夏(冬)令营等研学旅游产品。依托我县教育资源优势,围绕白浪河探源、黑脸小窝·U然自然教育、火山地质科普,整合开发昌乐研学游线路产品,培育旅游新动能。培育形成包括中国蓝宝石博物馆、世代古典汽车博物馆、火山国家地质公园、时马山生态农庄、仙月湖在内的教育研学游新业态。探索“项目+传承人+基地”等模式,结合文化旅游、民俗节庆,开展生产性保护,建成一批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承、体验为内容的新型文化旅游景点。五是推进“旅游+会展”,以会展带动旅游。加强旅游与会展资源整合,全方位开展旅游会展联合营销,将文化旅游融入中国(昌乐)国际宝石博览会等,引导交通、酒店、旅行社等行业延伸会展服务链条,打造具有昌乐特色、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展会。六是推动“旅游+体育”,培育体育旅游品牌。依托福龙马业、世代古典汽车博物馆、勇士军事拓展基地等资源,培育一批体育品牌赛事,加快体育训练产业发展,打响体育健身品牌、体育赛事品牌。挖掘昌乐特色民间体育资源,开发舞狮子、踩高跷等民俗体育活动。(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林业发展中心、宝石城管理服务中心,各镇街区)

(四)提升产品品质,丰富品牌旅游产品

增强要素型旅游产品吸引力。实施旅游商品开发工程,发挥我县黄金珠宝产业优势,加强与科研院校及创作机构合作,做好国际时尚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文章,研发更多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的黄金宝石文创拳头产品;立足安全优质的农产品资源,结合“火山农八鲜”品牌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推进名优特工农业产品和工艺品旅游商品化,打造特色旅游商品品牌。建设旅游商品集散中心、研发基地、优质农产品基地。做好旅游商品销售场所建设,在城区及重点旅游集散区域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购物、商贸、休闲街区;深入挖掘民间传统小吃,发展特色餐饮美食,建设特色餐饮街区,进一步提升星级饭店品质,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品牌,提升旅游饭店服务水平。发展精品饭店、文化主题饭店、经济型和度假型酒店、旅游精品民宿、露营、帐篷酒店等新型住宿业态,打造特色品牌。提升园区型旅游产品品质,强化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区、旅游综合体、城市公园、主题乐园、动植物园等园区型旅游产品设施配套,实现节约、集成和系统化发展,打造昌乐整体品牌。(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宝城建设、宝石城管理服务中心,各镇街区)

(五)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文旅企业创新发展

培育和引进有竞争力的旅游骨干企业和大型旅游集团,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支持旅游企业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并购等方式发展知名旅游品牌。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支持互联网旅游企业整合上下游及平行企业资源。促进中小微旅游企业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建设发展产业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的特色涉旅企业。构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提升旅游业创新创意水平和科学发展能力。(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镇街区)

(六)加强旅游设施建设,创造和谐旅游环境

一是大力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文旅部门牵头组织,住建、商务、工信、交通等相关部门配合协作,业主单位具体负责的模式,统筹整合旅游厕所及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扶持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乡村旅游点、交通集散点、加油站、超市商场等旅游节点的厕所新建、改建,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标准,鼓励临街、临景对外服务场所厕所免费向游客开放。引导游客爱护设施、文明如厕,营造健康文明的厕所文化。二是构建畅达便捷交通网络。推进旅游风景道、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交通驿站等公共休闲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建设旅游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区域公路通达条件,提升景区可进入性。(1)打造市区便捷交通网络。市区干线公路至主要旅游区、重点旅游城镇、乡村旅游点有便捷的交通连接和交通运输组织,主要景区开通景区公交循环车,实现到主要景区交通无缝对接。(2)合理规划布局绿道体系。建设快行慢游的主要旅游交通干线风景道和自驾车、自行车、自助游登山步道旅游绿道体系,建设生态休闲慢游绿道。三是建立旅游集散与咨询服务体系。在城区规划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在重点旅游镇设立旅游咨询服务点,实现景区、城镇、线路旅游咨询服务全覆盖。四是规范完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在全域建立使用规范、布局合理、指向清晰、内容完整的旅游引导标识体系。在区域内各高速出口、城乡主要干道布点建设旅游交通标识牌,将所有旅游资源统一纳入交通指引范围。重点涉旅场所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五是合理配套建设旅游停车场。建设与游客承载量相适应、分布合理、配套完善、管理科学的生态停车场。在主要旅游道路沿线设驿站、观景台等设施。(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区)

(七)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推进服务品质化智慧化

一是严格对照《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抓好全域旅游工作。完善旅游业标准体系,扩大旅游标准覆盖范围,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加强涉旅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树立友善好客的旅游服务形象。二是根据旅游需求个性化要求,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引领计划,鼓励企业实行旅游服务规范和承诺,建立优质旅游服务商目录,推出优质旅游服务品牌。开展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三是适应旅游供给侧改革要求,推进旅游服务智能化。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建立智慧旅游平台和旅游大数据中心,形成集交通、气象、治安、电商、客流信息等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城市人员集散地密集区、涉旅场所实现免费WiFi、通信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主要旅游消费场所实现在线预订、网上支付,主要旅游区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开发建设游客行前、行中和行后各类咨询、导览、导游、导购、导航和分享评价等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牵头部门:县大数据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各镇街区)

(八)创新营销模式,提升全域旅游品牌形象

一是制定全域旅游整体营销规划和方案。把营销工作纳入全域旅游发展大局,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树立整体营销和全面营销观念,明确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加强市场推广部门与生产供给部门的协调沟通,实现产品开发与市场开发无缝对接。设立旅游营销专项资金,制定相应的客源市场开发奖励办法。积极开拓客源市场,重点拓展昌乐周边县(市、区)及省内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淄博等城市群休闲度假市场,开拓北京、上海两大都市圈养老养生度假休闲市场,借势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试验区的打造,做好入境旅游营销,积极开拓日、韩为重点的海外市场。二是实施品牌营销战略。塑造特色鲜明的旅游目的地形象,打造主题突出、传播广泛、社会认可度高的旅游目的地品牌。做好中国(昌乐)国际宝石博览会等品牌节会为支撑的节会活动营销,举办一批常态化旅游特色主题活动,强化市场化运作,打造地域性特色品牌活动。三是拓展营销内容。在做好景点景区、乡村旅游等传统产品推介的同时,进一步挖掘和展示地区特色,将商贸活动、文化节庆、体育赛事、特色企业、城乡社区、乡风民俗、优良生态等拓展为目的地宣传推介的重要内容,提升旅游整体吸引力。四是建立多方营销机制。建立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媒体、公众等参与的营销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推广营销中的作用,整合利用各类宣传营销资源和方式,建立推广联盟合作平台,形成上下结合、横向联动、多方参与的全域旅游营销格局。五是创新全域旅游营销方式。有效运用高层营销、公众营销、内部营销、网络营销、互动营销、事件营销、节庆营销、反季营销等多种方式。借助大数据分析,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APP客户端等新兴媒体,提高全域旅游宣传营销的精准度、现代感和亲和力。(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投资合作促进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宝石城管理服务中心,各镇街区)

(九)加强旅游监管,切实保障游客权益

一是加强旅游执法。强化旅游质监执法队伍的市场监督执法功能,严肃查处损害游客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重大违法案件,实现旅游执法检查的常态化。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对涉旅领域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旅游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旅游投诉举报处理。建立统一受理旅游投诉机制,积极运用智慧旅游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以及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咨询中心等多样化手段,形成线上线下联动、高效便捷畅通的旅游投诉受理、处理、反馈机制,做到受理热情友好、处理规范公正、反馈及时有效,不断提高旅游投诉的结案率、满意率。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旅游领域社会信用体系,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失信行为,并对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行动。扩大旅游“红黑榜”应用,将旅游景区点纳入旅游“红黑榜”评价机制。推动旅游行业社会组织建设,发挥旅游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积极应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对旅行社、导游人员日常监管,保障导游人员合法劳动权益。四是加强旅游文明建设。全面推行国内旅游文明公约和出境旅游文明指南,培育文明旅游典型,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和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各镇街区)

(十)优化城乡环境,推进全域旅游共建共享

一是加强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强化对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田园风光、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等保护,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生物多样性、环境质量优良性、传统村镇原有肌理和建筑元素。注重文化挖掘和传承,构筑具有特色的城乡建筑风格。倡导绿色旅游消费,实施旅游能效提升计划,降低资源消耗,推广节水节能产品、技术和新能源燃料的使用,推进节水节能型景区、酒店和旅游村镇建设。二是推进全域环境整治。开展主要旅游线路沿线风貌集中整治,在路边、水边、山边等区域开展洁化、绿化、美化行动,在重点旅游村镇实行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和垃圾污水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全面优化旅游环境。三是强化旅游安全保障。加强旅游安全制度建设,强化旅游、公安、交通、卫生、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景区开业的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景点景区最大承载量警示,加大出游安全风险提示,落实旅行社、饭店、景区安全规范。强化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和旅游用车、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领域及环节的监管。建立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救援体系。完善旅游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面,提升保险理赔服务水平。四是大力促进旅游创业就业。建设旅游就业需求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引导,加大技术支持,进一步改善传统旅游企业吸纳就业的政策环境,切实为新型旅游企业招募员工创造便利条件。积极引导科技、艺术、创意设计等各类专业人才跨界参与旅游开发建设。重视发展创业型的个体私营旅游经济和家庭手工业。五是大力推进旅游扶贫和旅游富民。通过整合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增加贫困地区财政收入、村集体收入和农民人均收入。通过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农户”和直接就业、定点采购、输送客源、培训指导,以及建立农副土特产品销售区和乡村旅游后备箱基地等各类灵活多样的方式,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大力实施旅游富民工程,通过旅游创业、旅游经营、旅游服务、资产收益等方式促进增收致富。六是营造旅游发展良好社会环境。树立“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理念,在全县开展旅游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强化市民的旅游参与意识、旅游形象意识、旅游责任意识。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推动公共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城市休闲公园、红色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鼓励旅游场所对特定人群实行价格优惠,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旅游服务。(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各镇街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定期研究全域旅游发展重点事项。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5个职能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全局意识,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量化工作任务,硬化工作要求,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政策扶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整合农业、交通、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行业资金,加大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投入,建设一批国家、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休闲农庄。整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投入,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小镇、旅游餐饮街区、娱乐街区和商业街区。县财政按上级要求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务求实效。

(三)保障用地供应。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使用计划时,优先安排旅游产业发展项目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旅游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折价出资入股。鼓励企业依法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开发旅游项目。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

(四)狠抓队伍建设。围绕旅游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引进专业型旅游人才,大力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旅游干部,着力抓好行政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才、紧缺专业人才、从业人员四大队伍建设,完善配套旅游人才评价体系,提高全县旅游人才队伍服务水平。

(五)加大考核力度。围绕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调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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