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 正文内容
索 引 号: 004298609/2023-01184 分  类: 动态调整
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标  题: 昌乐县文化和旅游局权责清单调整情况报告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文化和旅游局权责清单调整情况报告

昌乐县文化和旅游局权责清单调整情况报告


 昌乐县文化和旅游局登录“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及与市局对应科室的沟通,对上级下放的10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分析认领,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已认领事项

1.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2.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3.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4.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5.著作权作品登记;6.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

二、无法认领事项

1.对旅行社给予或者收受贿赂,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吊销许可证)无法认领,原因是该事项属于市级权限。

2.举办国内区域性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审批无法认领,原因是该事项属于省级权限。

3.小功率(50瓦以下)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无法认领,原因是该事项属于省级权限。

4.期刊出版单位变更期刊开本、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同一登记地内变更地址,未按《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报送备案,刊载损害公共利益的虚假或者失实报道,拒不执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更正命令等行为的处罚无法认领,原因是该事项属于市级权限。

 

     

                                           2023年1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