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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609/2023-01184 | 分 类: | 动态调整 |
发布机构: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
标 题: | 昌乐县文化和旅游局权责清单调整情况报告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文化和旅游局权责清单调整情况报告 |
昌乐县文化和旅游局权责清单调整情况报告
昌乐县文化和旅游局登录“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及与市局对应科室的沟通,对上级下放的10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分析认领,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已认领事项
1.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2.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3.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4.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5.著作权作品登记;6.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
二、无法认领事项
1.对旅行社给予或者收受贿赂,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吊销许可证)无法认领,原因是该事项属于市级权限。
2.举办国内区域性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审批无法认领,原因是该事项属于省级权限。
3.小功率(50瓦以下)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无法认领,原因是该事项属于省级权限。
4.期刊出版单位变更期刊开本、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同一登记地内变更地址,未按《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报送备案,刊载损害公共利益的虚假或者失实报道,拒不执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更正命令等行为的处罚无法认领,原因是该事项属于市级权限。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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