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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3391X/2010-00022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卫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1年05月14日 |
标 题: | 关于2011年新年春节期间开展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 | 文 号: | 乐计育字〔2010〕36号 |
内容概述: | 关于2011年新年春节期间开展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 |
关于2011年新年春节期间开展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
乐计育字〔2010〕36号
各镇(街、区)计生站、计生协:
为深入实施生育关怀行动,经研究决定,在2011年春节期间开展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走访慰问活动(以下简称走访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
集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关注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弘扬时代主旋律的重要举措;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实施意见》,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实行人性关爱、人文关怀,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进一步激发他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各级要充分认识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做到精心计划,严格标准,严密组织,确保走访慰问活动落到实处。
二、走访慰问活动的基本内容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要在去年走访慰问的基础上,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分类实施、公开透明、确保成效”的原则,保证计生困难家庭精神上得到安慰,物质上得到实惠。
(一)走访慰问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对计生困难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或其父母死亡或严重伤残的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基层计划生育干部职工家庭,要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工作、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计生站、计生协会要广泛组织会员及志愿者,对计生困难家庭力所能及地提供生活帮扶、精神抚慰、医学咨询指导以及生活、生产、生育方面的服务。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多方募集资金,整合社会资源,探索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新内容、新形式,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走访慰问活动。
(二)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救助活动。今年救助的对象和原则是:(1)独生子女及父母死亡的特困家庭;(2)计划生育家庭成员患有重大恶性疾病或严重伤残等危及生命急需救助的特困家庭;(3)因公伤亡、伤残或患有重大恶性疾病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家庭。各镇(街、区)要在广泛摸底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和条件,确定最需要帮扶救助的对象。被帮扶救助人名单应在其所在村(居)公示3天,并填写《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和困难家庭统计表》、《帮扶救助计生特困家庭审批表》,经镇、村审核,计生站长签字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县计生协会办公室。
(三)资金来源。2011年全县走访慰问和帮扶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共需资金20万元,采取县人口计生局、计生协筹集50000元,各镇筹集20000元,各街区筹集10000元的办法解决。
三、要求
1.县人口计生局、计生协将组织协调相关领导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镇(街、区)走访慰问活动,可配合上级走访自行组织安排。
2.各级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层层筛选,严格把关,严格救助金发放程序,建立健全公示、申批制度和登记管理档案。
3.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做好走访慰问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计生困难家庭的社会氛围。各镇(街、区)开展活动的照片、录像、文字材料和录音等资料要妥善保管,集中活动结束后,要及时上报县计生协会办公室。
4.各级走访慰问活动的资金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违纪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帮扶救助计生特困家庭和困难家庭名额分配表中,22户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困难家庭前期已由各镇(街、区)组织上报,本次不再调查摸底上报。
附:1.帮扶救助计生特困家庭和困难家庭名额分配表
2.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和困难家庭统计表
3.帮扶救助计生特困家庭审批表
昌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昌乐县计划生育协会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