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址 | |
地址 | |
工作职责 | |
领导信息 | |
值班电话 | |
传真 | |
受理投诉部门 | |
受理投诉电话 | |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
索 引 号: | 00423391X/2015-00003 | 分 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县卫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5年01月08日 |
标 题: | 关于刘永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文 号: | 乐计育字〔2014〕8号 |
内容概述: | 关于刘永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关于刘永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乐计育字〔2014〕8号
关于刘永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街、区)计生站,县计生服务站、执法监察办公室、局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刘永春同志任宝都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不再担任城关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职务;
闫振昌同志任开发区(宝城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不再担任宝城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职务;
刘双双同志任五图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不再担任城南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职务。
昌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2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