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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3391X/2015-00003 分  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县卫计局 发布日期: 2015年01月08日
标  题: 关于刘永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  号: 乐计育字〔2014〕8号
内容概述: 关于刘永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刘永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乐计育字〔2014〕8号


关于刘永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街、区)计生站,县计生服务站、执法监察办公室、局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刘永春同志任宝都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不再担任城关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职务;

  闫振昌同志任开发区(宝城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不再担任宝城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职务;

  刘双双同志任五图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不再担任城南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职务。

  昌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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