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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3391X/2018-11156 | 分 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8年04月02日 |
标 题: | 关于张庆科等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张庆科等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
关于张庆科等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首阳山旅游度假区、
高崖水库库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张庆科 为县粮食局局长;
刘培利 为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卞伟 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曲伟 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忠涛 为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蒋洪宗 为县统计局副局长(正科级);
高希玉 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主任;
高新 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玉洪 为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杰 为县财政局副局长;
胡福军 为县房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赵绪涛 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延国 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庆华 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孙强 为县粮食局副局长(正科级);
刘文涛 为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正科级);
吴雪芹 为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代江宁 为县地震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梁杰 为县招商局副局长;
秦来胜 为县县乡公路管理处主任;
赵良增 为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试用期一年;
刘学海 为县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泽钢挂职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吴湘峰 为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滕传军 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牟建伟 为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于建军 为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刘晓 为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曹正国 为县公安局朱刘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仁文 为县公安局乔官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梁伟 为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
杨明 为山东宝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 ;
宋志宏 为山东宝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
王连国 为宝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孝奎 为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孟有 为朱刘精细化工园管委会主任;
免去:
张庆科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刘培利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曲伟的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刘延国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庆华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职务;
孙强的县贸易促进会会长职务;
刘文涛的昌乐中国宝石城开发建设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滕传军的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牟建伟的县公安局营丘派出所所长职务;
于建军的县公安局五图派出所所长职务;
田志贤的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刘乐增的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杨明杰的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刘红军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赵秋云的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杨玲的县民政局副局长、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
刘学亮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祥义的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刘红花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朱英军的县“ 三区 ” 建设物流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徐润强的县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传军的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秦礁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王帅的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
常全斌的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窦洪强的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吴国政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
孙江山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
张汉光的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刘永进的县公安局朱刘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王波的县公安局红河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高永全的昌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郭树东的朱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飞的宝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孙希宝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魏学启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张永利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杜凌浩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杨仕昌的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孟有的朱刘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