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 正文内容
索 引 号: 00423391X/2018-24268 分  类: 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22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政策的通知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政策的通知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鲁卫基层字〔2018〕6号)以及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政策的通知》(潍卫字〔2018〕227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明确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严格执行潍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建设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办发〔2018〕18号)要求,落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30元。具体资金来源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45元/人/年,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规定进行拨付;对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不高于65元/人/年的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拨付;个人缴费原则上不少于20元。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参考)见附件。

  、落实好基层用药政策和服务价格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二级以上医院要做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医院与康复医疗机构之间的用药衔接。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的慢性病、精神障碍等签约患者,在家庭医生处就诊可酌情延长不超过1个月单次配药量;对于下转病人,可延用上级医疗机构医嘱中的非基本药物并以零差价销售给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应优先保障签约居民慢性病治疗的常用药。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价格,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诊、巡诊、家庭病床、家庭护理、健康管理、远程监测等服务项目。

  加快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建设

  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省统筹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加快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其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应实现与基本公卫、医疗服务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通过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服务对象的交流平台,为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

  四、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家庭医生团队、成员、服务项目及联系方式等。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范围,签约服务可单独考核,也可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相结合。考核要以目标为导向,完善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内容为核心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附件:昌乐县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内容(参考)

  昌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乐县财政局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

  2018年1122日

  

  

  附件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参考)

  服务类别

  服务内容

  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

  签约服务

  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健康管理和就医诊疗情况进行记录和更新。

  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

  开展健康指导。对老年人年度体检情况逐一进行综合健康评价,并将体检结果和评价反馈给老年人或家属;并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认知和情感等日常健康指导,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慢病高危人群管理。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血压及一般体格检查、健康评估、分类干预、用药调整)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血糖及一般体格检查、健康评估、分类干预、用药调整)。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健康评估、危险性评估、分类干预),征得监护人同意后,精神专科医生指导;针对性的家庭健康教育及心理支持。

  基本医疗

  签约服务

  每年为每名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

  延伸

  签约服务

  提供就医路径指导。

  协助预约专家门诊、转诊上级医疗机构,协助安排大型设备检查。

  为签约居民健康咨询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延用上级医疗机构处方

  提供慢性病长处方政策服务。

  备注

  1.老年人日常门诊诊疗过程中药费、检查费、一般诊疗费由医保基金按原渠道报销。

  2.个人自付部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健康需求,在此内容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中级包、高级包,自付标准据此调整。

  3.签约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每年一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健康体检。体检服务成本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支,不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4. 60-64岁老年人体检包括体格检查和部分辅助检查,辅助检查内容由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