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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3391X/2018-28107 分  类: 医疗资源配置情况
发布机构: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05日
标  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申请流程 文  号:
内容概述: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申请流程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申请流程


    一、受害人提供材料:

  1.受害人持身份证,或被委托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材料交接单、承诺书。

  3.肇事人及肇事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肇事车辆信息机动车辆保险情况(如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复印件);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的,还需要提供《交强险垫付通知书》。

  5.承诺书(肇事方不愿意配合或无法签收承诺书的,需有公安机关事故处理部门出具书面说明)。

  6.事故情况说明或事故责任认定书。

  7.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医院协助办理须提供:

  1.潍坊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申请表。

  2.相关抢救费用证明资料:包括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医嘱、检查报告,诊断书;抢救费用汇总单,欠费通知单。需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的,还应提供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超72小时抢救情况说明》。

  3.医疗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期限:受害人住院满3日后5日内。

  昌乐县人民医院

  20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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