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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3391X/2021-72652 | 分 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27日 |
标 题: | 昌乐关于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关于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
昌乐关于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山东省以外务工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在当地过节,确需返回昌乐的潍坊市以外务工人员请提前将返乡时间、14日内旅居史、是否从事冷链物流行业等主动向目的地所在村居、社区报备。
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从事冷链物流行业的返乡人员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居申报,瞒报必究。
三、学生放假直接返乡,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旅行。
四、所有确需返乡人员,返乡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返乡后自觉居家隔离、健康监测14天;隔离期满后,非必要不外出聚集、聚会、聚餐。
五、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少聚集、用公筷、常通风。
六、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时,要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就医时应主动告诉医生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七、进入公共场所,主动出示健康码。
昌乐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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